第一节安置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1950年7月,各县政府成立复员委员会,翌年改称转业建设委员会。1963年成立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办公室,专门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的接待、转运和安置 工作。1981年6月,军队退休干部纳入地方的安置工作,岳阳行署和各县、市成立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1984年4月,根据国家安置工作 的要求,改称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1986年后,安置领导小组进行多次调整,由党政领导兼任组长,民政、公安、劳动、粮食等有关 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复员军人安置办公室,归口市民政局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接收部队复退军人回归和帮助解决好生产、工作的安置及生活上的困难, 并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发挥复退军人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至1999年,境内共接收复退军人和志愿兵130629人,其中城镇复退军人23941人,农村复退军人104840人,志愿兵1848人。
至1999年,境内共接收复退军人和志愿兵130629人,其中城镇复退军人23941人,农村复退军人104840人,志愿兵18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