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安全生产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一.安全生产教育
1949~1953年,境内各级人民政府针对当时某些企业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的思想倾向开展教育,并对“只重视机器,不重视人”的思想作风进行批判,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1954年,贯彻执行国家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规定》,各工矿企业坚持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新工人进厂先入厂(场)部举办的新工人训练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知识。到车间后,由车间领导指派专人带队,结合车间各项工艺流程,讲解安全知识;分配到班组生产岗位后,采取以师带徒,包教包学的办法,进行以安全操作为主要内容的班组教育。对从事危险性工作生产者,还开展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训练。
1959~1961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岳阳集材场举办劳动保护展览室,展出安全教育图片161幅、实物1200件、模型47具,职工普遍受到教育,事故大大减少。1961年,岳阳县动员23139人,组成1278个宣传队(组),深入全县城乡各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共举办安全图片巡回展览292次,受教育者达15万人次;召开事故分析讲评会572次,由事故受害者或事故发生单位职工现身说法,然后组织群众讨论。对职工震动很大,违章作业现象大为减少。
1963年,各县采取文艺宣传、报告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防为中心的安全教育活动,受教育职工达1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7%。
“文化大革命”中,安全教育一度中断。1980 年5月,岳阳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月”活动,安全生产教育有了进一步发展。1980~1984年,县级以上单位共召开安全教育骨干会、报告会、事故分析会、经验交流会、表彰会等4399次,举办各种类型安全防护知识学习班795期,培训管理干部、检修工、操作工、消防人员及新招工人共23647人,开办常年性安全教育展览室12个,放映安全教育片1360多场,受教育职工达35万人次。1985年,“安全月”活动停止,各企业仍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地区劳动局劳动保护科与卫生防疫站合编《工人安全与健康》一书,发到各企业,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健康知识。
1987年,重点贯彻落实《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保护条例》与《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保护监察办法》,先后发行《条例》、《办法》单行本2.7万册,编印辅导资料3000本。市劳动局举办讲座18次,举办厂(矿)长、经理学习班10期,培训400人,其中市政府举办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学习班1期,有61个单位共63名副处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人大、市政府、市检察院的领导上台讲课。还组织9个县(区)和部分企业共3万名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岳化获全国安全知识竞赛优胜单位称号。
1989年,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深化,全市有 13家厂矿企业开辟常年性劳动保护教育室。市劳动局编发《劳动保护通讯》,县(区)和厂矿企业编印《安全简讯》、《安全动态》、《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通讯》等资料。平江、湘阴2县举办安全生产图片展览。岳化环氧树脂厂组织开展以“珍惜自己,事故为零”为主题的讲演比赛。锦纶厂开展安全“小卫士”文艺汇演活动。长炼、岳阳造纸厂、洞庭苎麻纺织厂强化安全意识,分别举行安全活动会和反事故演习。
1991年,举办厂长、经理安全资格认证培训班24期,培训532人,培训安全技术干部600人。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经选拔,参加全市演讲比赛的36人,参加省演讲比赛的3人。
1993年,市劳动局组织举办《矿山安全法》学习班18期,培训820多人。
1995年,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宣传声势大。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165期,参加培训8000人。举办厂长、经理及安技人员培训班15期,培训厂长、经理180人,安技人员326人。
1996年开展“全国安全周”和“全省安全年”活动,在市区出动宣传车、船128台(艘)次,张贴宣传标语8万多条,悬挂横幅1200多条,举办各类宣传栏窗1300多期,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开展“
1997年,认真开展以“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周(月)活动,全市出动宣传车、船116台(艘),张贴宣传横幅1236条、标语63650条,办宣传窗栏3299期,举办演讲比赛60 场,举办安全知识竞赛38场,放映安全教育电视片56场,广播稿件3180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999年,开展’99安全生产周活动,广泛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全市参加宣传达25700人,开展大型安全演讲比赛30多场,出动各种宣传车船200多台(艘),受教育150多万人。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
1949~1957年,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959年,各县先后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1960年改称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年,各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出隐患316起,及时进行整改。
1965年冬,岳阳专署劳动科会同工会、工业、交通、商业、卫生、粮食等部门组成18个检查组,历时51天,对262个工交财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100余起,提出整改措施50余条,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评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38个。
1975年7月,岳阳地区先后抽调900多人组成102个检查团,开展以“四查”“四查”即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检查工厂、车间、仓库、码头、车站、渡口等共 1115个单位,查出隐患5186起,落实整改措施3130起。当年不能整改的,都制订了规划,限期整改。
1977年,各级劳动部门在“五一”、“十一”、春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平时组织各项专业检查。各个企业规定:班组天天查,车间每周查,专项定期查,全厂按月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持按“三定”、“四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指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长、厂部不推给主管局。的原则,层层包干负责。是年,劳动安全部门对152个地直以上工矿企业进行事故调查,其中无事故单位138个,占90.8%。同年春,国家计委安排广东省赴湖南安全生产检查团一行40人,对境内企业进行为期5天的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较好。
1982年,抽调3200人组成423个安全检查小组,对所属4560个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一批重大隐患。3517工厂根据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拨款1.8万元将坐落在职工生活区的液化气站搬迁到安全地点,将架设在职工宿舍区房顶上的35千伏高压线重新改道架设。
1987年,市劳动局先后组织3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炮竹、雷管火药的安全管理,共查出事故隐患1370起,现场整改1287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3起,关停12个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乡镇鞭炮厂。全市用于整改事故隐患的专项资金达150万元。
1989年,组织4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工、鞭炮、建筑、矿山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先后检查71家企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997年,全市抽调1200人,组成227个检查组,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6456起,已整改5162起,整改率80%,共投入整改资金3000多万元。
1998年,对矿山、建筑、“三资”、乡镇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大检查,共检查3560个单位,发现各类隐患1216起,现场整改529起,限期整改644起,制定整改计划42起。检查中依法处分责任人35人。
1999年,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在企业开展“安全和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查出隐患584起,整改463起。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50年代,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尚未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任务。1960年,湘阴、临湘、平江3县各选派2人,岳阳县选派6人,参加湘潭专署举办的锅炉司炉工培训班。
1964~1974年,劳动部门多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讲课或委托具有一定培训能力的企业代培锅炉司炉工,由劳动部门考核发证。车、船驾驶员、电器操作人员,则分别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培训。1975 年,共培训司炉工74人、电工920人、爆破人员42人、汽车驾驶员364人。
1980年,地区劳动局开办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学习班1期,培训锅炉水处理操作工88人。1981年,先后举办司炉工训练班18期,培训235人;电焊工学习班13期,培训274人;电工学习班23期,培训1346人。
1982~1986年,共培训司炉工1980 人,其中发证1804人;焊工997人,其中发证707人;电工1736人,其中发证1735人;槽车驾驶员、押运员72人,其中发证70人;乡镇矿山、烟花鞭炮生产人员122人;锅炉压力容器整顿及年检人员135人;锅炉水质处理人员348人;合计共培训各种特种作业人员5390人,占同类在岗人员的 55.98%。
1987年,成立岳阳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委员会,制订《岳阳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市电工实际操作考核实施细则》、《岳阳市起重工培训考核规定》等规章制度。各县、区也先后成立特种作业考核委员会,并确定1名局长或主管副局长负责。1987~1989年,共培训电工6608人,考核6518人;培训起重工920人,考核 851人;培训焊接工2477人,考核2250人;培训司炉工2116人: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2121人,占同类在岗人员总数的67.4%,其中,电工、起重工的培训率达90%。
1991年,培训架子工560人,电梯工160人,起重工75人,电焊工125人,电工复审3700人。岳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连续3年居全省前列。
1994~1995年,办特种人员培训班59 期,共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2487人,考核、发放焊工合格证101人;考核、发放司炉工操作证171人,考核、发放水处理操作证23人,考核、发放压力容器操作证、槽车驾驶员、押运员操作证771人。对已发证2年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2880人。到1995年底,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12800 人,占特种作业人员总数的85%。
1996年,办锅炉司炉工培训班4期,培训、考核115人;压力容器操作班10期,培训考核540人;水处理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考核94人;电梯、起重机操作培训班3期,培训考核156人;全年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905人,考核发证(含复审考核)2320人。年底,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锅炉水质处理工持证上岗3300人,持证上岗面达 89%。
1997~1998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共10822人。1999年,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5期,培训考核1191人。全市锅炉司炉工1890人,已培训、考核发证1815人,持证率98%;压力容器操作工2450人,已培训、考核、发证2160人,持证率88%。
四、事故报告和处理
1950年,企业开始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重大伤亡事故由县人民委员会派人调查处理。
1956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2人以下的轻伤事故由企业编制“工人职员负伤事故季报表”,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3人和3人以上的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则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用同样的办法转报上级,并据以编制“工人职员负伤事故季报表”和“工人职员死亡事故月报表”报告上级。企业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后,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工会组织进行调查并提处理意见。参与调查的单位对事故分析和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则由劳动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交企业及主管部门执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0天之内调查完毕,并作出结论。对事故责任人坚持教育为主,辅以一定的政纪和党纪处分。
1960年,岳阳县以通报批评和召开大会讨论事故责任的方式,对167名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进行帮助,既教育事故责任者,又教育广大职工,收效很好。
1966年10月,岳阳专署劳动科发出《关于重新布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通知》,将负伤事故季报改为月报,并规定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快速上报。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这一制度未能贯彻落实。
1977年,贯彻执行湖南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少数单位在进行事故统计时出现的漏报、少报、隐瞒不报的现象提出严肃批评,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恢复正常。事故统计报告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环,得到企业及主管部门的重视,并成为各级领导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指导安全生产、解决事故隐患必不可少的情报源和信息库。
1979年,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由人治走上法治轨道。对事故责任者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进行处理。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地区主管部门报请地区检察院、地区公安局、地区总工会共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地区劳动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报地区行署批准结案,并报省备案。对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由省派人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由省政府批准结案。劳动部门在查处事故过程中,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984年1月4日9时,平江县食品罐头厂保管室火药爆炸,死3人,重伤5人,轻伤6人。经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是该厂的火药未设专库保管,违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加上职工安全意识薄弱,在保管室随地乱扔烟蒂。县人民检察院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厂长提出公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该厂厂长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上级党组织(中共)对该厂党支部书记亦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
1986~1999年,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显著降低。1986年,各级政府和部门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北区政府制订《安全监察奖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检察机关主动参与事故的处理。境内国有企业再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986~1999年岳阳市全民、集体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