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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1964年8月,岳阳专署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拓展城域。1965年,岳阳专署编制《岳阳10年城市规划》,初步确定城市骨架:京广铁路以东为城市新区,城陵矶、冷水铺、七里山、九华山等为工业区,湖滨为风景旅游区。1966~1968年,相继铺设塔前街、红船厂、三角线、先锋路、乾明寺、郭亮街、竹荫街、南正街、街河口等路段,改善旧城区路难行的状况。1970年后,城区向京广铁路东、南面扩展,修建东茅岭大道贯通东西。1976年,编制《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面积扩大到2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3万人。城市性质定为:湘北重镇,水陆交通枢纽,以石油化工工业为主体的工业城市。1977~1982年,新建、改建、扩建、拓宽花板桥路、城东北路等17条道路,初步改善新旧城区交通状况。1983年,岳阳市升格为省辖市后,一手抓南湖大道建设,一手修订编制《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86~2000)》,确定岳阳市城市性质为湖南省对外贸易口岸、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基地,以石油、化工、电力、轻纺、食品等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城市。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北移”,1984~1990年,先后修筑城东南路、南湖游路等13条路,使新城区初步形成“井”字形街道框架。市政府筹资2 亿多元,修建新火车站、汽车站。

1986年,深入开展“学三明”、“创三优”,建设文明城市的活动。市政府发出《关于建设文明城市实施办法》、《城市管理若干规定》、《岳阳市城市自来水管理章程》、《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10多个管理法规。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首的建设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组建城市文明卫生管理监察大队。确定杜英树、桅子花为市树市花。颁布市民守则“十不准”。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的决定》,提出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要“上挂”、“下联”,“上挂”,即把环境规划与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挂钩,通盘考虑,同步实施;“下联”,即把城市环境规划的目标安排与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计划相衔接,将环保计划指标列入政府经济建设计划,逐年安排,分解到有污染的企、事业,定期考核,依法奖惩,建立起以市长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

1991~1995年,市政府确定“突出修路,重点绿化,加速配套,强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兴建巴陵大道主干道7条,增加道路面积100.13万平方米。将南湖和东湖2条防洪大堤堤身抬高到 37米 ,堤面由 5米 拓宽到 16米 。 1996~1999年,进一步加快“拓城活港,西连南接”的步伐,新建东环路、北环路、南环路等城市主、次干道14条。动工修建第二水厂,日供水20万吨,修建洞庭湖大桥,1998年,在湖南省爱国卫生及环境综合整治竞赛中,岳阳市连续第12年获得全省第一名。1999年,岳阳市城区道路99条,总长 177.04公里,道路面积380. 71 万平方米。岳阳市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