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三大改造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为帮助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各级党组织积极宣传毛泽东关于“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指示,在农村开展以变工互助,以工换工,调剂工种、时间等为形式的互助合作运动。1950年8月~1951年2月。临湘县红土乡谢作松、桃林乡李四元、三界乡曹金南,湘阴县永乐乡刘仲春等担任组长分别率先成立互助组。1951年春耕,岳阳县、华容县各出现1000多个变工互助组。是年冬,临湘县农业互助组发展到505个,人组3788户,占全县农户的5.8%。1952年3月,平江县开始试办互助组。1953年,岳阳县有500%的农户参加互助组。华容县互助组发展到1617个,其中常年互助组164个,人组农户占15.2%。平江县互助组1766个,其r卜常年互助组596个,入组农户占8.65%。至1954年冬,临湘县瓦助组发展到5659个,入组农户36832户,占54.3%;湘阴县建互助组l.l万个 1955年6月,平江县互助组达l.33万个,入组农户98609户,占64.5%。

1953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牛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正式通过,推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各县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社)。3月,平江县肥田乡余练仁、余半山、余思乡3个互助组合并,率先成立白雨初级社,人社农户20户、87人。4月,湘阴县鹤龙闸初级社建立。接着,华容、岳阳、临湘3县相继试办初级社。1955 年,湘阴县有初级社278个;1956年,华容县建初级社578个;平江县建初级社1597个;临湘县建初级社698个;岳阳县建初级社1661个。至此,各县基本实现初级社。

1954年2月,湘阴县成立省内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社)——洞庭围高级社=1956年初,各县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积极试办高级社。4月,湘阴县洞庭围高级社社长,华容县徐玉阶、陈彩玉被评为全国农业生产先进个人,洞庭围高级社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6月,《人民日报》以《胜峰岭上红旗飘》为题报道华容县胜峰乡高级社的事迹。至1957年春,共建高级社4364个,入社农户64.9万余户,占总农户的98.6%。至此,农业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二、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手丁业均系个体经营。 1950年底,湘阴县扁担夹54户蔑工自动组织联台社。1953年,引导手工业者自愿走集体化道路。4月,临湘县五里牌3户铁业工人组成铁业生产合作小组,年底扩建成红星铁业生产合作社,工具、设备等生产资料折价人社,劳动力统一安排,定额记工,收益按劳分配。1956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的推动下,境内手工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1957年底,12761名个体手工业者组成351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参加社组的手工业者达90%,至此,境内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

三、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5县共有私营工商业者 19461人,其中资本家380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6618人。1950年5月,各县党组织对私营丁商业采取“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政策,开始对工商业进行调整,引导私营工商业走上各种新型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初步改变经济上的无政府状态。1950年,中国茶叶公司长沙专区公司同临湘县6家私营茶厂率先实行公司合营,组建成建设茶厂;临湘县私营开采铅锌矿的协记康裕公司实行公私合营,后改为湘江工矿公司。1953年,国家实行私营工商业的和平改造方针和赎买政策。岳阳县在城区试办第一个印刷生产合作社。年底,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对生猪实行派购,私营粮商全部转业。 1954年9月,国家实行棉花、棉布统购统销,私营棉布商店改为经销、代销。1955年11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1956年2月形成正式决议),5县成立对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期分批进行改造。1956年春夏之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对资改造出现高潮。9月,境内共有46户私营工业、4465户私营商行实行全行业合营,5661户个体商贩分别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或经销、代销店。1958年,境内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