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文化大革命”与拨乱反正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一、“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5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以下简称《五一六通知》)。26日,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学习《五一六通知》,传达贯彻中南局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和省委有关指示,召开 5000人的动员大会,部署开展“文化大革命”。28日,地委成立文化大革命8人领导小组。随后,6县先后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各地迅速派出文化革命工作组(队),分别进驻文教界批判“三家村”(邓拓、吴晗、廖沫沙),抓“小邓拓”、“黑帮分子”,发动“向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开火”的运动。6月,运动迅速由中学波及到机关、小学和农村、工厂。8月,红卫兵运动迅猛发展。大破“四旧”,各地寺庙普遍被砸,岳阳楼、君山文物遭到破坏。8月底,地、县直各机关和工厂、农场的“文化大革命”蓬勃发展,应参加运动34223人,投人运动的32548人,占97%,地、县所属409个机关单位,运动声势大,火力直指单位领导的239个。机关、学校、工厂大字报、小字报铺天盖地,各级领导干部遭到冲击。 9月24日 ,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抓黑鬼”,几天后,又下发“抓黑鬼”是错误的,使运动更加复杂。各级领导干部遭到严酷的批斗,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处于瘫痪状态。11月,全区掀起“红海洋”运动,出现“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 群众运动热潮,强调“三忠于”活动落实到每个单位、家庭和每一个人行为中。

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和岳阳军分区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执行“三支两军”任务,成立以部队为主体的专区生产领导小组(后改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行使地委、专署职权,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5月,部署在全区迅速掀起所谓“对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的高潮。”同时,各造反派组织挑起派性斗争。夏秋之间,岳阳城区“工联”、“湘江风雷”、“东方红”、“青年近卫军”等群众组织,因派性冲突,先后有3000多人参加武斗,其中大规模武斗达9次,死25人,伤2020人。岳阳、临湘、华容、汨罗、平江等县造反组织冲进军分区、县人武部或公检法大院,抢夺部分枪支弹药。 9月5日 ,中共中央发布收枪命令,号召各造反组织联合。年底,全地区实现“群众组织的大联合”,被抢枪支很快收回。

1968年2月,成立岳阳地区革委会,代行党、政职权。2~3月,泪罗、华容、临湘、岳阳县先后成立县革委会,9月,湘阴、平江县革委会成立,由军队代表、领导干部代表、群众组织代表组成“三结合”领导班子,代行县委、县政府职权。各机关和城区、街道、公社、大队相继成立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

1968年8月,地革委常委和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决定,组织130人的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地委、专署等机关单位,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开展“三查一清”为中心的“斗批改”运动,清理“二十一种人”,垒县有1700多人被处理。

10月,为落实毛泽东关于“精兵简政”和“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专署、县一级单位,除公检法军管,邮电局保留,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合并外,其余单位全部撤销,=、三级机构实行精简合并,区级机构全部撤销。境内1593个行政事业单位撤销863个,其余合并为396个单位。党政机关干部除少数到革委会工作外,3800多人下放“五七”干校或农村大队。

1969年1月,岳阳地区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取代地委工作职权。3~6月,6县相继成立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取代县委工作职权。1970年2月,地区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中央、省、地属厂矿、农场及地直各战线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揭露打击一批坏人,也造成不少冤、假、错案。8月,省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建立我省地力各级党委的意见》。9~11月,华容、泪罗、湘阴、平江4县先后成立县委。1971年初,l临湘、岳阳县建立县委。

1971年3~7月,地、县分2期召开党员干部培训班.传达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联系实际,整顿思想作风。10月.地、县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芰于林彪叛党叛国的文件。是年底至次年初,地、县委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开展“批林整风”。 1974年1月,中央下达供批判的《林彪孔孟之道》的材料。2月,地、县委召开会议,部署批林批孔,县、社均办批林批孔点。开展所谓“反复辟”斗争,部分造反派头借机组织批林批孔战斗队,围攻领导干部,干扰县委日常工作,各县出现大抄家,乱挖“黑三线”等不正常现象,使刚刚趋于好转的局势又重新走向动乱。

1976年初,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把上年的各项整顿,视为“右倾回潮”,给人们思想和社会稳定造成混乱。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和人民群众努力排除运动的干扰,农业生产仍有发展。开展治山治水和治田治土,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总结、推广华容县四级农科网经验,育成和推广杂交水稻,粮食生产连年获得较好收成。建立和发展地区氮肥厂、磷肥厂、麻纺厂等一批地属企业,随着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长炼、岳化、洞氮等中央企业竣工和兴建,岳阳造纸厂等省属企业的发展和扩建,特别是市属企业发展较快,机械工业从单一的农业机械格局转变为具有机床、电机、石化通用、农机、轴承、钢球等多门类机械工业体系。纺织丁业、化工上业随着一批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已形成体系,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市建立工业企业898个,商业同点2039个。科学、教育、体育、文化等各项事业经过整顿得以恢复。

二、拨乱反正

1976年10~11月,各县(市)城乡集会游行,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到1978年春,先后分三个战役组织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认真清查其帮派体系。同时,开展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城乡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进攻和整顿党的组织、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好各行各韭的“一批、两打、三整顿”和开展清查文化大革命中“三种人”的工作,初步澄清江青反革命集团在政治理论上造成的混乱。

1979年2月,地委提出“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各县(市)、区制订农业抓科学技术普及等大干快上的措施。厂矿企业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1年8 月,地委组织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清理“左”的影响。

1978年9月,地委成立落宴政策领导小组,配专干60多人,复查平反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至1982年,共复查各类案件7953人件,有46235人的问题得到平反纠正。党纪处分案件复查 11446人,平反纠正3603人;政纪处分案件复查18111人.平反纠正l3836人;法院判刑、判管案件复查14048人.改判6401人。公安部门拘留、逮捕、戴帽、劳改案件复查,7081人,纠正5064人。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共复查 1c )501 人,平反纠正.4456人,分别由区乡作适当安置和经济补偿。对1952年清理出党的地下党员172人,通过复查,恢复党籍l01人。改正错划右派。 1979年4月~1982年2月,地委成立办公室,各县(市)相继成立机构,负责处理“右派”摘帽和安置工作。9月,除60名因犯有其他错误的外,1014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改正错划右派分子2434人(含外地迁入391人),错划的反党反杜会主义分子276人,右派言行分子133人,中右分子271人。政治上恢复名誉,有关档案材料全部销毁;有工作能力的重新安排工作,恢复工资级别待遇;失去工作能力的生活上给予照顾;死亡者给予抚恤,原划右派中作退休处理的144人.回到工作岗位的1134人;给1491人补发“文化太革命’’中停发的工资225 6万元;给1270人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因错划右派造成两地分居的家属子女2233人,帮助调整工作而得到团聚;为387户、1146名受株连而下放农村的家属子女恢复城镇户口和国家商品粮,为因父母划为右派而失去工作的13人重新安排工作。落实起义、投诚和地方武装人员政策。在全国解放战争中,境内共有国民党军、政、特、警系统起义、投诚人员2763人。其中起义2303人,投诚460人;将官29人,校官217人,尉官974人,士兵 546人。在“左”的影响下,部分起义投诚人员和地方武装人员受到错误处理。至1987年6月.落实起义投诚、地方武装人员政策工作全面结束。平反错杀的 200人,其中地方武装人员138人;解除管制274人,其中地方武装人员81人,摘除“历史反革命”等政治帽子444人。纠正错批错斗的1024人;恢复中共党员党籍9人,恢复公职203人.恢复城镇,口粮食关系的237人,解决受牵连的子女问题87起.给听老体弱生活困难的3353人补助生活费 278263元,退还房产53户、5629 13平方米,退还被查抄的财物84户折合人民币9956元。起义投诚人员和地方武装人员中的代表人物在政治上作了安排。其中2人被选为省政协委员,9人被安排在省政府参事室任参事,1人被选为岳阳市人民代表,4人被选为岳阳市政协委员,35人被进为县级政协委员,14人安排在县级政协任工作员。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1979年12月一1980年9月,岳阳地区原工商业者列入区别范围的有4145人。按中央规定区别为劳动者的3550人,占85.6%。其中小商1871人,小贩1228人,小手工业者1019人,小业主683人,其他劳动者314人。不能区别为劳动者的595人,其中资本家216人,工商业兼地主308人.地主兼工商业60人,其他11人。对未区别出来的原工商业者,去掉“资本家”的称谓,政治上与在职干部、工人同等对待,不能继续工作的,按照干部、工人的标准办理退职、退休手续,享受同等待遇。至1980年,“资本家”作为一种阶级成分已经不再存在,所有原工商业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落实。对在和平解放岳阳过程中进行宣传活动,对国民党军政人中央委员策反、组织人力物力支援人民解放军方面卓有成绩者,给予充分肯定,确定203人为迎解有功人员。对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予以平反、纠正,恢复政治名誉,其中平反错杀32人,撤判17人,撤销管制42人,对生活困难者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对解放战争时期中原部队突围时复员、隐蔽、掉队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列入复查2365人,认定“中突人员”1309人,给予被认定复员军人固定经济补助的875人,一次性困难补助的641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肃反”错杀案件复查5456人,平反纠正认定为错杀人员2022人。另外,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4511户,被抄物品折价15I 6万儿,由省财政拨款85万元,市县财政退库34 4万元,企业单位列支退还9 9万元,其他为乡、镇、村或个人退赔。清退“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房998户、99282 6平方米,清退宗教房屋36处、13786 94平与术,清退农村华侨房屋68户、30561.5平方米,清退工商联房屋38处、5311.l平方米,清退其他房产3叭户、24881.5平方米.对原定为“四类分子”的摘帽,为地、富家庭出身的子女改变出身,对公安部门拘留、逮捕、戴帽、劳教案件进行复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