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1981年,中共中央提出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1982年6月、1983年8月,成立地、市委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和政府组织、推动全党全社会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办理党委和上级交办的事项。是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防范责任制和安全岗位责任制、治安保卫责任制,健全基层组织,整顿加强基层治保会和调解会,境内有基层调解会1086个,其中农村791个、街道48个、厂矿252个,有调解人员9147人,并建立健全“八组一队一员”群众性治安组织。1983年,重点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订乡规民约,坚持群防群治,并组织全面检查。

 1984年,开展结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整顿社会治安专项秩序行动,从公安、工商、城建、交通、文化等部门抽调力量成立整顿办公室,由市长亲自抓。全市整顿重点部位178处,其中集贸市场41处、公共场所49处、重点大队88个。把清除精神污染列人综合治理内容,共清查处理反动、黄色录音带2100多盒,录像带52盘,清洗消磁处理反动颓废歌曲近2 万首,收缴淫秽书刊6700多册、图片100多张,非法印刷品30多种、3000多册。加强和整顿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对基层治保、调解组织人员重点进行任免和调整。全年发生各类民事纠纷14813起,通过基层妥善调解处理14215起,占96%。为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和违法人员的帮教。逐人建立档号,建立控制、帮教、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逐个落实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小组和帮教措施。全市列管、帮教的1420名违法青少年,通过帮教,年终撤销帮教的856人,占60%。

 1985年,为加强管区社会治安管理,基层派出所下管区的民警由60人增至151人,空白管区由80个降至23个。建立健全治保会1482个,配备治保人员5884人。治保会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920条,协助破案148起,查处治安案件791起,抓获作案成员428人。配合有关部门帮教转化违法犯罪人员1021人,整改隐患漏洞1600处。

 1986年,各级内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农村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共组建治安联防队96个,拥有专职巡逻队员1557人,内部单位组建护厂、护店、护库队383个,队员3462人。新建派出所5个。市中级法院和9个基层法院组建执行庭。汨罗县法院还组建行政审判庭。全市272个乡镇、办事处有79个建立司法办公室,增配56名司法员。村和居委会建立健全3600多个治保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33085起,调解成功率为9.9%。

 1987年,公安系统新建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和9个交警队、5个行政派出所、6个企业派出所、2个公安科、1个公安处。检察系统建派出机构17个,聘请兼职检察联络员117人。乡镇法律服务所健全 151个,占乡镇的60.4%,比上年增长60%。全年共协办公证2374件,帮助企业审查合同670件,调处纠纷2800起,代理诉讼670件,挽回经济损失144.7万元。村内治保调解委员会5506个,调解民问纠纷30587起,预防案件1998起,防止可能发生的凶杀78起、自杀672起、群众械斗184起。城镇组建常年治安联防队1067个、队员5982人,协助破案965起,查处治安案件557起,现场堵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736人。

 1992年,围绕“开放兴市”的发展战略目标,强化城市社会治安,先后2次开展侦破战役,严厉打击黑社会势力,反盗窃、反车匪路霸,不断强化法律调节经济关系的服务功能.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城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

 1994年,加强基层政法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5582个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人员11816人。农村普遍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市综治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继续发挥有关部门、团体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政法、组织、劳动、民政、人武、宣传、文化、教育、工商、城建、交通、铁路、共青妇等部门和团体维护稳定的职责。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调整,成员单位由22个增至31个,均由单位“一把手”任主任。市委政法委总结临湘市建立村民行为档案管理的经验。该市从1992年来,对23万村民建立村民行为档案.实行一人一卡、一户一册、一组一卷、一村一柜的建档规模,强化人口管理和教育,有利于打击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同时,严厉打击一批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地痞地霸,重点整治一批治安混乱的乡镇、村(分场)。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的好转。

 1995年,以创建治安模范城市为龙头,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县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人加强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3月,开展清理整顿城镇暂住人口行动。8月,市综治委发文建立领导责任跟踪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农村及县(处)以上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二、三责任人实行工作情况跟踪督查考核管理。由市综治办行使《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书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通知书》,并在全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保证金制。岳阳市在全省城镇百日治安竞赛和安全小区建设检查中.总分名列第一,湘阴县被评为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被中央综治委、铁道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先进单位。

 1996年,在全省率先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跟踪考核制度,对年度考核考查不合格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共否决:372个单位,受影响的负责人187人,其中科级以上负责干部 97人。共建治保组织5582个、4616人,发展义务调解员17460人,调处民间纠纷3203件,防止民转刑295起,防止群众性械斗事件371起。开展治安模范“十县百乡千小区”竞赛活动,共办各类依法治村试点300多个,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村达1100个。华容县被评为全国综合治理先进县,有2个县(市)、10个乡镇(街道、企业)、78个村(居委会、企业)被评为全省治安模范单位和小区,岳阳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7~9月,开展清除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治安模范单位的“三创”活动。抓好13个安全文明小区、13个安全文明村镇和13个治安模范单位。基本实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纠纷械斗、无聚众闹事、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事故。城市安全文明小区覆盖率达30%,农村安全文明村镇达25%以上。年底,省委、省政府检查56个小区,全部符合省定标准。

 1998~1999年,继续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单位、治安模范村镇活动,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健全。内部单位“看门守栋管人”工程不断完善。深入开展“百乡千村创‘四无’,十万大军抓排治”活动后,构筑起大调解工作格局。为整治企业和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市、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企业地方共建安全社区,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