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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卷总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早在原始社会,境内就有人类繁衍生息。汉代以前,无具体人口数据,但总的趋势是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增长。南北朝南朝刘宋时期(420~479),巴陵郡共有 25316人,至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岳州府发张到242人。因战争、疾病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至民国36年,人口降至186.9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人口由1949年的226.68万人发张到1999年的519.22万人,增长率129.05%。1954~1977年,人口发展处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态势。人口出生数、自然增长率最高为1954年,分别达到41120人、53.81‰;最低为1960年,分别为53092人,19.31‰。24年共出生243.12人万人,年均出生10.3万人,年均出生率为32.12‰。年死亡率最高为1954年,达 30.71‰;最低为1973年,为7.72‰,年均死亡率11.79‰。年均自然增长率20.33‰。
    7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重视控制人口增长,颁布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条例。各县设立计划生育工作专门机构,党政领导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级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制定乡规民约,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农村确实有实际困难的可生育第二胎),并严格奖罚兑现;医疗技术上,采取已生一个孩子的妇女上环,已生2个孩子的夫妇结扎,不能上环、结扎的用避孕药具,并从县到乡镇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1978年后,人口发展逐步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转变。至1999年,累计出生1463750人,年均出生66536人,比前24年年均少生34765人。全市节育率93%,妇女一孩生育率73%。出生人数中,计划生育率占94.7%。女性初婚人数中,晚婚率达53%,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占只生1个孩子夫妇数的30%。家庭结构逐步由综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