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的一次惩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横岭湖溃决的深刻教训
湘阴县所辖的横岭湖,是南洞庭湖的一个子湖,集雨面积246.67平方公里,从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至乾隆十一年(1746),曾先后在此范围内围挽 9个官、民围,乾隆初,还曾在此围挽7处私埂,均早溃废。民国5年(1916)围成广福围,民国9年溃废。从历史上看,这里是每围每溃。
1963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后,湘阴县委、县政府多次动议围垦横岭湖,以此增加耕地面积。1978年8月,经中共湖南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施工,
1979年6月19~28日,全省普降大雨,江湖水涨,预留的
带着横岭湖从围垦到溃决的问题,对照毛泽东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陈云所坚持的“全面、比较、反复”的辩证方法,可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教训的主要方面,在于“重堵轻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看问题往往容易产生片面性。”革命先辈要求我们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要弄清楚实际情况,并且根据研究所得的结果,拿出正确的决策,也就是按客观事实办事,不把片面当成全面。横岭湖新筑的防洪大堤,在洪水位处于中等偏上年景的情况下倒口溃决,正是工程设计中片面性的结果。我省境内的沅水全部、资水、澧水的一部分和长江“三口”(藕池、松池、调弦)在较高水位时,共有3万多个流量须经横岭湖下泄洞庭,在筑堤围堵前,可从弓管子到犬口的1.3万多米地带漫洲而过。筑堤围堵后,经团林洲到杨么头的洪道,虽然河面宽达
教训的另一方面是,没有实施“综合治理”。革命先辈告诫我们:“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决定计划,要把各种方案拿来比较。”进行多方面的比较,可以把情况弄得更清楚,判断得更准确。横岭湖的治理,应该是在搞清其地质、水文、气象、生物等自然条件和资源以及湖泊演变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订出科学治理,综合开发利用的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几个方案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最佳方案,而当时领导所考虑的只是围湖造田,筑堤堵水,没有把情况弄得更清楚,没有把各种方案拿来比较。比如:围起横岭湖的几十万亩面积,符不符合综合治理洞庭湖的长远规划,围湖造田,将会给上下游带来危害,缩小了湖面,降低了蓄洪、保水能力,是不利于下游的。由于筑堤堵水,对上游回水影响很大,1979年属一般洪水年,南洞庭洪水位就接近或超过解放以后最高洪水位,给上游的沅江、南县等地的湖区堤垸带来严重威胁。如果以局部和全局来比较,横岭湖围垦工程的计划是有弊病的,至少是围湖面积偏大,不利于保护洞庭湖的自然生态平衡。再就综合利用横岭湖来看,当时也没有提出几个比较方案,“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副则副”这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指导生产发展的方针,充分利用横岭湖的自然条件,扩大芦苇和发展水产,将比围湖造田所付代价要小,所获经济效益更大。湖区人民对芦苇素称之为“摇钱树”、“金钱草”,种植芦苇不需大量投资,纯利润可达50%。据调查了解,如果在28点以上工程的湖洲植上芦苇;可在现有6万亩的基础上增加到12万多亩,产量可由当时的近 4万吨增加到8万多吨,不仅可以解决全县原有8个纸厂所需原料,还可外运支援各地,按全县农业人口计算,人均可增加40元以上的收入。利用水域资源发展水产生产也是大有可为的,洞庭鱼米乡,水产生物的生态平衡也不致受到破坏。象围垦横岭湖这样关系到改变生态环境的重大措施,不应该只是一个围垦方案,必须是拿出几个治理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从长远利益着想,尊重客观规律,定下开发利用规划,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去组织实施。
教训的再一点是缺乏坚实的群众基础。任何事情,领导在作出决定之前应该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围垦横岭湖这样一个投资大,所花劳力多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首先只在县、区、乡领导层少数人中间酝酿考虑,没有及早交给全县群众充分讨论,认真听取意见。施工计划定下来后,从1978 年8月下旬开始动员到9月中旬全面动工,不过20来天时间,当时又是用的“争光”等一些政治口号,因为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还不久,各个方面“左”的影响仍然很深,“大批促大干”、“想大的,干大的”,所有这些,掩盖了一些存在着的矛盾。有个在洞庭湖畔土生土长、富有治水经验的水管会干部,也曾对这一围垦工程提出过不同意见,但没有得到组织的应有重视,领导没有想一想、听一听不同意见,决定问题太匆忙,没有给下面反复考虑的时间,基层干部中的部分同志是 “思想不通,组织服从,”积极性遭受到一定挫伤。“片面性总是来自忙于决定政策而不研究实际情况”。“事物是很复杂的,要想得到比较全面的正确的了解,那就必须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经过周密的分析,把它集中起来。”革命先辈的这些精辟论述对于我们全党的作风,对于我们每个干部,对于我们建设事业的成败关系极大,应该引以为戒。
上述三点教训,纯系个人看法,肯定不够全面甚至有欠妥之处,写在这里意在为进一步总结这个历史教训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运用唯物辩证法来检验湘阴横岭湖围垦工程的前前后后,能使我们从中吸取许多教益。不讲辩证法,不按科学态度办事,违背了自然规律就必然遭受自然的惩罚。尽管当时领导上主观意愿想扩大30多万亩耕地面积,迅速改变湘阴面貌,但是,由于领导者的思想不符合客观实际,这就不仅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而且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巨大损失,横岭湖围垦工程的失败,归根结底,就在于主观意愿和客观实际相脱离,违背了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