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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农村经营体制的四次演变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建国以来,岳阳市(注)农村先后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几个阶段的经营体制的演变,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逐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生产关系体系,挖掉了我们民族贫穷落后的一条重要根子,解放了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并逐步为实现工农业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走出了一条农村繁荣、农业振兴、农民富裕的康庄大道。家庭联产承包体制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和广阔发展的前景,被确定为我国农村政策的基石。据统计资料显示,1958年全市人均分配收入38.4元,2006年人均达到3786元,增加近88倍 (按不变价),粮食总产翻了两番,其他林、牧、渔、乡镇企业都有大幅度增长,全市农业上了“两个台阶”。

耕者有其田

解放初,岳阳和全国各地一样,大量土地掌握在不种田的地主阶级手里,而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的贫雇农却没有或只少有土地。广大农民盼解放,也就是盼得到自己的土地。据湘汨两县县志记载:占人口5%的地主占有农村土地的40%,人均14.49亩;而占人口56%的贫农只占有农村土地的9.8%,人均0.33亩。

1950年6月28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于30日在全国公布实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各级政府都组织了广泛宣传,各县均培训200~300名土改工作人员,还选择35个乡作为土改试点。由于宣传发动得广泛深入,不到3个月时间,很快把广大农民结集到了《土地改革法》的旗帜下。1950年7月,华容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组织工作队员628人,从8月~12月试点,1951年全面铺开,历时1年零3个月,完成全县 92个乡的土改,共没收、征收地主土地41万亩,以及房屋和耕牛农具若干,按照改革政策,分别分给无土地或少土地的农民。湘阴县(含汨罗)在1950年冬天,就组织2100名工作队员,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春耕大忙前,全县完成252个乡的土地革命,接着又进行土改复查和颁发土改证的工作。全县土改中依法没收和征收地主富农以及祠堂公产的土地54.89万亩。通过土改使无地或少地的贫雇农由人均0.33亩耕地增至1.75亩,中农由人均 1.45亩耕地增加到1.67亩,这样,把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农民所有的土地制度。土地改革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大多数农民的积极性,农民从此成了土地的主人,广大农民高兴地说:“千年铁树开了花,土地终于回了家。”

集体合作化

单干难过“独木桥”,集体经济金光道。土改结束后,随着土地所有的转变,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但还在维持传统农业的简单再生产。1952年3月,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据1951年12 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中南局的指示,发布《关于推广劳动互助,加强组织起来的指示》,及时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到 1952年底,我市农村就组织了互助组7550个,其中临时互助组5869个,常年互助组1681个,入组农户32674户,占总户数5.43%。至 1955年,发展到临时互助组22174个,常年互助组27921个,入组农户405480户,占总农户64.88%。在湘阴县创办的第一个互助组叫刘仲春互助组。刘仲春互助组在湘阴县濠河区永乐乡。1951年2月组建时只有8户36人,86亩耕地。互助组成立后对全县的吸引力很大。一年后,全县临时性互助组发展到1080个,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4.4%;常年性互助组745个;1953年常年性互助组达到2725个;1954年,全县的互助组发展到 11189个,入组农户98999户,占总农户的53.1%。

集体组织由小到大,逐步发展。华容县委根据中央决议和省委精神,选派干部下乡帮助创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县委先试点,以点带面,创办前峰、红星两个农业合作社,带动6个办得好的、成熟的互助组转建合作社,全县共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典型示范。1955年7月31日,毛主席在全国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传达后,华容县委分4批建社337个,包括以前的建社,全县共有农业合作社425个。在建社过程中,已建立的老社进行扩社、并社,扩大规模,部分初级社向高级社发展。到1956年底,华容县建成初级社578个,高级社53个,入社农户达72551户,占总农户的 83.3%。

合作化高潮很快来到了。湘阴县委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会上,检查批判了领导农业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和“小脚女人”走路,推动了合作化的高潮。1955年底,全县入社农户达到12.1万户,占总户数的66.1%。1953年底刚刚建立起来的洞庭围初级农业社,两个多月后,经湖南省委书记谭余保批准,于 1954年2月18日,又正式改为洞庭围高级农业社,成为全省第一个高级农业社。一年多后的1955年冬,将王家河、栗塘两个乡的12个初级社扩并,入社农户807户,耕地7400亩。1956年9月,社长罗德保作为湖南省第一个高级合作社社长出席了党的“八大”和全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从 1956年5月到9月短短4个月里,湘阴县建立1061个高级合作社,入社农户18万户,占总户数的98.6%。其中有53.1%的农户是从互助组转来的,还有46.9%的农户是直接从单干入社的。

合作化前期是健康、稳步发展的,各级党委态度是稳重的。从指导方针上实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从方法上实行典型示范、自愿互利;步骤上由低级到高级,逐步推进。一些办得好的社增产效果明显。后期,检查“保守思想”,步伐骤然加快,有些社不巩固,挫伤了部分农民的积极性。

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

1957 年8月,毛主席视察农村时说:“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它的特点一曰大二曰公。”“还是办人民公社好。”毛主席讲话后,掀起了全国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8 月下旬,我省开始人民公社试点,9月,全省宣布成立和搭起架子的人民公社1234个。我市农村人民公社是1958年9月开展的,至年底内便全部结束。华容县1958年9月撤乡建社。 9月6日 ,县委成立人民公社试点办公室,组织专门班子在三封、胜峰、潘家3个乡办试点,并于当日就组建华一人民公社(意为华容县第一个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 9月14日 成立华一人民公社。不到10天,全县就实现人民公社化,共建起8个公社、4个镇;886个高级合作社改成86个大队、884个生产队。岳阳县 1958年10月1日 开始,以区为基础建立人民公社,将高级合作社适当合并调整为大队,全县建16个公社、208个大队。临湘县1958年10月撤销乡,成立11个人民公社。平江县则在1958年底撤乡建立15个人民公社和1个农科所人民公社。湘阴县 1958年8月26日 成立全县第一个人民公社洞庭围人民公社。仅20多天,全县就先于全国1个多月实现人民公社化,建立26个公社和1个镇,1961年又按公社化以前乡的规模将公社划小为55个。

迅速涌来的人民公社,需要用政策来规范。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接着1962年又发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这两个文件正式确定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即以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所有为基础。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党政领导一元化的体制。

公社化时期兴修水利、发展生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全市在人民公社时期新建了一批中型水库,如湘阴燎原水库、赛美水库,华容华一水库、东山水库,临湘龙源水库,平江的小水电等。如1958年冬至1959年春,湘阴县集中3.5万劳动力,完成汨罗江尾闾围垦,围垦面积189.97平方公里,完成土方 1073.44万立方米;在丘陵、山区修小Ⅰ型水库6座,小Ⅱ型水库81座,增加蓄水量3721万立方米。这些水利在后来的农业生产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由于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分配上搞平均主义,生产队没有自主权,实质上是从所有制到交换、分配,直到劳动管理各个方面不断地限制和剥夺农民。公社化后期的“农业学大寨”运动达到了登峰造极地步。根据198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1984年4月,我市将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全部改为乡、村、组。

家庭联产承包

20 世纪70年代末,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市悄然兴起。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18户农民冒着风险,签字画押,秘密地搞包产到户,准备坐牢。这是当时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闪光点”。我市许多地方,农民也顶着巨大压力,暗地里自发搞“包产”。1976年,华容县万庾公社兔湖大队三队就试行了“小组固定、定额记工、分段验收、按产奖罚”的生产责任制。这个队45户,185人,262.2亩耕地,分4个作业组。确定产量,超产受奖,减产受罚。经过3 年试行,有明显效果。1978年与1975年相比,全队农业总收入由2.84万元增加到4.2万元。增长47.9%;人均分配收入由82.4元增加到 137元,增长66.3%。1978年春,又有万庾公社兔湖大队八队、东山公社先红大队二队、塔市公社么台大队等地方试行联产计酬。这一年,兔湖大队八队粮食总产增长近1倍,皮棉总产增长38.5%,农业总收入增长1.5倍,社员人均分配收入由79元增至169元,增长1.6倍,人均口粮由222公斤增至 375公斤,增长68.9%,一年大变样,更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热情。

基于这种情况,1981年1月,胡耀邦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湖南工作座谈会,帮助省委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不久他又来湘视察,问省委领导敢不敢包产到户。接着王首道来湖南视察,推动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在中央领导的推动下,1981年11月10日,省委在沅江、华容两县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相信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广大农民摆脱的是平均主义、大锅饭,而不是社会主义”,并提出“不堵不塞,群众选择”的方针。华容县委书记文启龙在会上作了发言,将华容经验在全省推介。华容县在1981年上半年普遍实行统一经营、专业分工、联产到劳的“统、专、联”生产责任制。1981年6 月16日《湖南日报》刊登《重视华容的经验》评论员文章,介绍华容县经验。文启龙还被特邀请到中央党校谈体会,受到学员们的赞誉。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后,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很快在各地推行起来。岳阳地委、行署认真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典型示范,带动大面。地委副书记刘阳春到华容办点,取得经验指导面上工作。1981年底,全市普遍推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其作法是:耕地承包到户,基本稳定不变;农户自主经营,不搞统一分配;产品收入除完成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外,其余都是农民自己的劳动报酬。这样,把农民的劳动与生产成果紧密地联在一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至1983年冬,全市3870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包干到户的38575个生产队,占99.3%。1984年责任制扩展到山林、水面和果园、畜牧业。1984年秋,全市普遍延长土地承包期,向农民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明确承包期在15年以上,使全市农民吃了“定心丸”,同时对山林、水面进行定权发证,不允许任何人侵犯。

1989 年,省政府发出《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全市按照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完善农业承包合同工作。市农业经营管理站在岳阳县春风乡进行完善农业承包合同试点,将试点经验材料印发各县(市、区)指导工作。为了使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1995年12月,我市开始进行农村土地的第二轮承包。各级党委围绕土地承包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明确提出: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全市摸清耕地面积底子,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签订承包合同,逐户发放耕地承包经营证书,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到1996年年底统计,96%的村完成二轮承包任务,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焕发了科学种田的积极性。“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学科学、学知识蔚然成风。科学种田,越种越甜。一个鸡蛋买张报,科学种田全知道,农民请“财神爷”进村入户帮助农民学技术,出现了一批“棉花大王”、 “西瓜大王”、“养鱼大王”。“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发红财”。广大农民冲破层层禁锢,把过去“不允许”的“极右”东西全部拿到台面上来了。市农科所副研究员周泉用10多年时间,配制洞庭无籽西瓜系列,创造7个系列品牌,推广到全国各地,推动了瓜果种植的技术革命,促进了农业科技发展。

但是,一段时期内农民负担问题也日趋严重,使农民得到实惠的改革,面临着严重的抉择。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我市认真进行贯彻,全市上下成立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分别由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市、县(市、区)经营管理部门,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领导。各地开始制订农民负担定项限额制度,农民承担的各种税费和劳务工日实行定项限额、年初审批、签订责任状,年中检查,年末考核评比制度。1990年,全市通过废止文件、裁减非生产性人员,压缩基建规模、减少收费等措施,共核减农民负担3998.2万元,将农民直接负担的乡村统筹提留压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当年,华容县乡村层层召开向农民退款兑现大会,共退现金实物920万元,冲转账目12456万元。年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岳阳市召开,华容县介绍减轻农民负担的经验。

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举措。2003年,全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一是实行“三个取消”: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二是进行两个调整: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核实全市农业税实际计税面积为340万亩,核定计税常产为743公斤,确定全市农业税平均税率为6.97%,具体到乡镇最高不超过7%。同时,对部分农业特产税的品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作了调整。三是开展“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采用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收取。比例都为正税的20%。四是规范了“一事一议”和共同生产费的管理,明确了动议程序和使用范围,实行上限控制。改革后,全市农业税计税面积340万亩,比税费改革前调减70万亩,常年产量亩均为743公斤。2001年全市农业税11939万元,农业特产税2873万元,屠宰税3932万元,乡统筹提留26756 万元,教育集资5091万元,“两工”以资代劳1807万元,合计52398万元,全市406.58万农业人口,人均负担128.87元。改革后的 2003年,计征农业税17954万元,征收农业特产税3351万元,两税按20%征附加426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4202万元,“两工”以资代劳1581万元,其他负担76万元,合计31424万元。全市农业人口395.32万人,人均负担79.49元,农民负担减轻38.3%。

2004 年实行农村税改第二步: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相应降低,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我市农业税任务为10227万元,亩均30元。又减少农业正税7727万元、农业税附加1545万元、农业特产税3351万元、附加670万元,合计13293万元。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2005 年,全市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从此结束了几千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内容转向为对行政事业收费、部门收费与摊派和国家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上。2006年,国家无偿对岳阳市农业生产给予各种补贴共1.37亿元,其中粮食种植面积补贴4420万元、良种补贴4129.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60万元、农资综合直补4794万元,农民人均获得补贴33.8元。农民高兴地说:“农民种田,国家贴钱,我们一心一意奔‘小康’了。”

注:1964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将隶属于湘潭专区的平江、湘阴(含现汨罗市)、岳阳、临湘4县和隶属常德专区的华容县划分出来,建立岳阳专区,即现行岳阳市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