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
岳市社科字〔2016〕9号
关于开展第四批岳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中央、省驻岳相关大中型企业: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要求,岳阳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批岳阳市社科普及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能自主承担社科普及任务,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并对社科普及工作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民间社团等,都可申报岳阳市社科普及基地。主要包括:
1、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艺演出场馆等)。
2、历史、文化景区(包括人文主题公园等)。
3、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教育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岳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要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的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
2、申报单位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3、申报单位要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相对固定的社科普及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4、申报单位每年能够安排一定的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
5、申报单位要接受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接受对社科普及基地的工作考察。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县(市)区根据上述申报要求,逐级申报。申报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详细填写《岳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县(市)区委宣传部审查认可后,报岳阳市社科联。
2、市直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市级社科类组织,有关大中型企业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3、对于申报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市社科联将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考察和评审后,再予以确认,颁发牌匾,并将择优对特色社科普及活动给予1-2万元的经费资助。
4、凡要求申报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必须是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并从中择优推选。
5、申报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岳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申报材料需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岳阳市社科联办公室。
联系人:谭綮 联系电话:8889305
Email:1793617663@qq.com 邮编:414000
地址:岳阳市委机关三办公楼五楼市社科联
附件:《岳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申报表请加市社科联QQ群190464290,并在群文件内下载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