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广播电视协会是由岳阳市广播电视学会而来,是全市性的广播电视行业协会,由市内广播电视机关机构和人员以及热心于广播电视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现有岳阳市市直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区广播电视台会员160多人。
成立时间:1992年3月24日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东36号岳阳日报社
法人代表:廖岚
会长:吴湘成
副会长:廖岚
副会长:欧阳松
秘书长:廖岚
监事长:李娟
业务范围:
(一)推进广播电视工作者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执政理念,发扬我国广播电视工作者以党和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的光荣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加强业务建设与理论创新,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工作的水平,确保广播电视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规范运作。
(二)积极开展广播电视学术研究,编辑出版学术著述和研究成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理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事业、广电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倡导、协调、保障、约束和仲裁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遵守《中国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自律公约》,为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广播电视队伍服务。
(四)受政府部门和广电媒体委托开展广播电视行业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反馈、评估咨询等工作。为广播电视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修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研制提供参考。
(五)参与新兴广播电视形态的研究和开拓,受政府部门委托制定协调和监管机制,促进广播电视公益事业和经营性产业的协调发展。
(六)组织全市性广播电视优秀作品、学术研究成果和广播电视各种协会奖的评奖活动。认真做好全省、全国广播电视奖、新闻奖以及广播电视行业奖的参评推荐工作。
(七)组织行业内形式多样的交流、研讨、评选、表彰等活动,促进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的不断优化和创新,促进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精品力作,为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八)维护广播电视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广大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九)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各种活动。
(十)发展同市内外及国内外广播电视机构、团体及人员之间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交流与合作。
(十一)做好全市、全省、全国广播电视年鉴的编纂、填报和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