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岳阳楼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岳阳楼区行政区域内(含经开区、南湖新区)。
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人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认定当年体检合格(岳阳楼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岳阳市中医医院)。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网上申报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4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
2. 申请人须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按规定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县区(市)教育(体)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体)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 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5.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材料确认
申请人在本机构规定的申报时间(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4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机构是岳阳市中医医院(医院地址在岳阳楼区枫桥湖路)。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三)证书颁发
岳阳楼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咨询电话:8870810(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8870805(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