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国家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规范,是制定其他各种法律法规的最高依据,构成了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制统一的基础。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带有根本性的重要任务。
一、宪法的涵义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了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关系等内容;宪法制订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之首和权力之尊,普通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负有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义务,因此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我国宪法对民主制度的规定主要表现为: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公民的宪法地位;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规定选举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形式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等。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而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2.人权保障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从此成为一项明确的宪法原则。
3.法治原则。该原则的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四、新中国的四部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一共制定过四部正式宪法。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实施以来共进行了4次修正,颁布了31条修正案。
五、宪法序言的功能
宪法序言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置于宪法的首部,具有统帅全文的作用。
1.它是国家的宣言书,宣告该国政治的建立,宣布该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本精神。
2.它是国家的总纲领,规定一国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
3.它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具体宪法规范、普通法律原则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六、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
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七、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现行宪法第二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做出了专门的规定,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力,主要包括:
1.平等权。基本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任何差别对待。
2.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安全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有关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受教育权、科学研究自由与文艺创作等权利。
7.监督权。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八、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与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的义务。
九、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分为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中央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国家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我国的国家机构在组织和运作体系上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责任制与效率原则。
十、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制度是一定的主体依据宪法程序监督宪法实施的各项制度的总和。我国现行宪法采用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