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省环保厅《关于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以岳阳市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结果为基础,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市2017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治污责任
各相关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督促相关企业,2017年底前与地方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各相关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按照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监察、监测等工作计划,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自2018年起,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督促列入名单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我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变化,结合土壤污染详查结果适时调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保持动态更新。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