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关于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管的通知
来源:环保局   2017-12-02 20:17
浏览量:1 | | | |

岳环发〔201511

各县(市)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分局:

省环境保护厅已将全省自动监控重点企业名单下发,为切实加强我市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我市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控重点企业在线第三方运营工作的通知》确定。我市有20家国控企业,共49套自动监控设备纳入监控名单。

二、请各单位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要求,将自动监控设施视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企业现场端设备监督检查、运营监管和在线数据的应用,每月10日前将《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范表》上报支队备案;对暂未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国控重点企业应加强监管和引导,督促其尽快建设自动监控系统。

三、对未纳入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企业已建成和应当配套建设的自动监控设备,各单位应视其为污染治理设施,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按污染治理设施的频次和要求进行监管。

四、对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应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1.2015年岳阳市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表(范表)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