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对区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
(八)执行区禁毒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禁毒工作。
(九)参与户籍准入审核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岳阳楼公安分局在户籍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岳阳楼公安分局负责人口基本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参与户籍准入审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总值班室。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各类电话、传真、电报的接收、登记、报批和传递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安全保卫、报刊信件和文件收发工作;接待来访人员;为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后勤服务。
2. 文电室。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公文起草、核稿和印制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文电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3. 综合室。负责制定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同级单位文电收发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档案、印鉴及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公共资产的管理;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工作;监督下级单位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参与岳阳楼区户籍准入审核工作。
4. 行政室。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区政府的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以及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的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5. 督查室。负责办理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报告区政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政府系统绩效考核、省市区重点民生实事办理等工作。
6. 政工人事室。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和人事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7. 建议提案室。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上级及本级人大、政协来文的办理工作;负责区人大、区政协有关会议、活动联系工作。
8. 禁毒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全区禁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市责任书的要求,分解年度禁毒工作任务指标,制定签订年度禁毒工作责任书,督促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对各街道(乡)、社区(村)禁毒委成员单位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展禁毒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掌握全区毒情动向和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开展全区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指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组织、指导全区禁吸戒毒工作;指导禁毒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禁毒理论调查研究,制定禁毒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建设禁毒信息系统,指导禁毒系统各种数据统计、分析及吸毒人员登记表、档案等基础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指导禁毒队伍建设,检查、督促各级禁毒专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禁毒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禁毒专项经费、装备的计划、管理;承办区禁毒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6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27万元,增长16.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6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27万元,增长16.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27万元,增长16.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7.76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8.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7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在2020年列支,二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6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3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34万元,减少1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个、来宾3378人次,主要是政府相关活动工作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8.75减少161.84万元,降低96.9%。主要原因是:相关二级机构独立核算,减少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5万元,用于召开12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政府办公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未来其他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