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处理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培训聘用管理;
(4)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5)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编制9人;离退休0人。内设调解室、立案庭、仲裁庭、办公室、档案室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 126.8万元,同2018年128.56万元相比减少了1.76万元,减少了1.37%。2019年度支出总计126.8万元,同2018年128.16万元相比减少了25.31万元,减少了1.37%。财政要求,人员经费都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万元,占93.7%;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占6.3%。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万元,占89.44%;项目支出14万元,占10.56%。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9.76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6.56万元相比,减少6.8万元,减少5.37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02.8万元,与2018年的112.19万元相比,减少9.39万元,减少8.37%。财政要求,人员经费都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 %。与2018年112.1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9万元,下降8.37%。财政要求,人员经费都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77.2万元,占75.1%;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占2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预算为1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
2. 项目支出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该科目年初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占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占0%。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 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44.3 %,本单位共接待42次,共计336人次,主要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控制经费支出所致。
九、关于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万元,比2018年124.63万元,减少了12.13万元,减少了9.73%。主要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控制经费支出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0辆。保有量为0。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无重点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