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日前由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细则》共6章、47条,从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岳阳市网约车的经营服务进行明确规定。《细则》有效将于4月24日实施,有效期5年。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处《细则》过度阶段,暂时还没有对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做出许可的决定。《细则》明确,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对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且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应当在2018年6月30日前按规定补充完善准入手续。有违反《细则》行为的,由交通运输、公安、发改、通信、人社、商务、工商、税务、质监、网信等部门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
车辆:本市号牌但不得安装巡游车设施
根据《细则》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由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细则》中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且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至申请时未满3年的湘F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
2、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3、车辆档次、价格高于服务所在地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配备安全气囊,前、后座配备安全带;
4、燃油发动机总功率在80千瓦以上;
5、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标准及行业有关车辆配套设施设备的规定;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
6、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7、车辆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但不得设置与巡游车相同或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
8、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所在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9、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车辆所有人已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其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或巡游车;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司机:岳阳户籍或持有居住证年龄不满60岁
《细则》中规定,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居住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无暴力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第3、4、5条由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对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符合本上述规定条件的,经本人或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换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在办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前,应当先行注销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需提供发票
发展网约车旨在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细则》明确,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依法纳税,并向乘客提供乘车发票。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网约车应当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得巡游揽客,不得站点候客,不得从事固定客运班线运营;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