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人〔2015〕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陶月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5〕16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陶月兰同志任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文辉同志任岳阳楼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国梅同志任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邓斌同志任岳阳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朱洪清同志任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许桂和同志任岳阳楼区洞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樱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洞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