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湖街道2024年度禁违拆违治违
工作细则
为建立健全街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中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办发〔2012〕1号)、《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发电〔2020〕23号)、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岳阳市违法建设治理常态化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岳禁发〔2021〕1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楼办发〔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日常工作
1.日常巡查。社区网格员应对责任网格每日至少巡查2次,社区分管领导应对全社区每周至少巡查1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应对责任社区每周巡查1次。
2.巡查日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社区分管领导及网格员都要据实填好“一日双巡”巡查日志,新增违法建设需在巡查日志中登记以及注明处置意见。
3.工单处理。对于上级交办的督办单、线索移交单等工单,各社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出书面回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做出书面回复;对于12345市政府热线等投诉,各社区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出书面回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做出书面回复。
4.台账资料。各社区应建立详实的“一户一档”拆除台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台账精准、完善,没有少记、漏记。
二、屋顶维修
1.申报流程
①实地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②填报申请材料;
③下发维修公示牌;
④每日巡查督促不得超高、不得扩建、不得超时;
⑤竣工后牌照资料统一回收留存;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房屋存在违法建设的;
②房屋经安全鉴定为C、D级危房或目测有安全隐患的;
③房屋位于主干道两侧的;
④房屋四邻不同意签字的;
三、奖惩办法
1.实行社会监督首奖制。街道、社区及环卫工作人员举报新增违建和屋顶改造未批先建属实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核实后视情况每例奖励200-500元。
2.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管辖的社区全年累计新增违法建设2处(含)以上的,对管辖社区进行调整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管辖范围全年累计出现新增违法建设4处(含)以上的,调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社区网格员管辖的网格全年累计出现新增违法建设2处(含)以上的,对管辖网格进行调整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社区全年累计出现新增违法建设3处(含)以上的,对社区分管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对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并取消社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因社区巡查不力、漏报、瞒报造成新增违建或屋顶维修未批先建的,由责任社区负责自行组织拆除,不拆除的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拆除,拆除费用在社区下拨款中据实扣除,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社区将新增违建或屋顶维修未批先建第一时间向街道进行了上报,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违建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拆除,费用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