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7〕7号)
岳楼政人〔2017〕7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袁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7〕49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袁香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志霞同志任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岳阳楼区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杨政同志任岳阳楼区东风湖新区建设工作部部长,免去其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姚红星同志任岳阳楼区东风湖新区建设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费新立同志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玉山同志任岳阳楼区审计局副局长;
袁朝阳同志任岳阳楼区移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匡亦云同志任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向勇军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丰同志任岳阳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灵敏同志任岳阳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兴新同志任岳阳楼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副主任;
刘洁同志任岳阳楼区公共服务和网格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明元同志任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文辉同志任岳阳楼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岳阳楼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克芳同志任岳阳楼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岳阳楼区工伤保险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平平同志任岳阳楼区工伤保险管理站站长;
李为同志任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志勇同志任岳阳楼区东方红小学校长;
陈志明同志任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
易丹同志任岳阳楼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佳佳同志任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周强同志任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习文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彬彬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千里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青希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达人同志岳阳楼区厂地协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包勇同志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旅洋同志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可军同志岳阳楼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棣群同志岳阳楼区吕仙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祥同志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飞跃同志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新龙同志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露同志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湘裕同志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婷同志岳阳楼区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波同志岳阳楼区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