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我区设立区应急管理局(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险化学品监管股、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制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政工室等九个股室和岳阳市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岳阳市岳阳楼区应急救援中心两个二级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街道(乡)、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全区性应急管理方面综合性政策及规定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岳阳楼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内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的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街道(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街道(乡)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下达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建议,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粮食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