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拟订规范性文件、措施,拟订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对全区相关街道(乡)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城市管理规划设计评审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三)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行业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区(除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直管路段外)城市“两车一废”(洗车店、修车店、废品收购店)法人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
(四)负责全区(除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直管路段外)城市规划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破坏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楼区范围内成建制街巷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及烟花鞭炮禁存、禁售、禁燃等管理工作,负责岳阳楼区“大城管”督察考评工作及负责负责全区燃气特许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及负责全区燃气消防安全及其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股室8个,二级机构3个(下辖10个路段中队由我局统一垂直管理),在编人数331人,其中在职人员325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36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5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246.97 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燃气管理办公室及全额编制新增5人,人员增资经费280.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3万元,执法经费调增加67.79万元,专项经费减少2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363.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27.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50.99元,住房保障支出185.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49.9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3.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8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费用。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0.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2.11万元,上升38%。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人均预算0.8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人均预算1.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运行费52.6万元,公务接待费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养费、清洗费等。2.公务接待费32.6万元.其中:(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6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二)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单位在纪检、监察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0、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2、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