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10月份行政处罚案3
来源:
区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24-11-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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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人)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内容 | 决定书日期 | 处罚原因 | 立案日期 | 处罚法律依据 |
陈伙保 | 岳楼卫医罚【2024】21号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和器械,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 2024.10.21 | 陈伙保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以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2024.7.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