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建、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交通执法监督和检查。根据住建和交通发展总体布局,组织编制本级城市道路建设整体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重点工程建设,负责指导、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管理、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范围内低洼渍水地段的疏通改造及背街小巷的路面、路灯、下水道、井盖、消防栓的维护管理。
4.负责全区棚户(旧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协调服务、业务指导、进度报送、管理考评及征收拆迁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
5.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及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及物业维修基金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7.负责本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实施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参与规划公路沿线各种建筑设施;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
8.负责本区范围内已确定的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和服务全区物流中心的发展;负责全区范围内校车行驶线路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小型桥梁、中小型防护工程及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市政道路、干线公路、大中型桥梁、大型防护工程及隧道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10.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现有干部职工7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干部21工人,事业编制职工50人。本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名城保护股、城市建设股、项目前期股、房屋管理股、安全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信息股11个股室;下属单位:岳阳楼区交通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岳阳楼区街巷建设服务中心、岳阳楼区农村公路和船舶渡口服务中心、岳阳楼区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服务中心、岳阳楼区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服务中心、岳阳楼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属岳阳楼区交通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岳阳楼区街巷建设服务中心、岳阳楼区农村公路和船舶渡口服务中心、岳阳楼区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服务中心、岳阳楼区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服务中心、岳阳楼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本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为本单位本级和岳阳楼区交通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岳阳楼区街巷建设服务中心、岳阳楼区农村公路和船舶渡口服务中心、岳阳楼区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服务中心、岳阳楼区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服务中心、岳阳楼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0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减少134.58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了94.58万元及业务工作经费减少了4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08.27万元,都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5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了94.58万元及业务工作经费减少了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0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06万元,占17.83%;城乡社区支出1038.07万元,占73.71%;卫生健康支出41.44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占5.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0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9.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物业管理、棚改工作经费、旧改工作经费等方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执法用车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方面;编外用工人员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8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9.00万元,降低6.58%。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2.90万,减少96.97%,主要是履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变化,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实际情况安排。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培训费预算2.00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5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培训、城乡建设统计培训、农村公路四好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4.35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75.36万元,服务类58.9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029.4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155.05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101.54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719.56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53.33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19.6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2024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4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
2024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0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27万元,项目支出167.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2024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