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刘辉敏送达《岳阳市岳阳楼区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岳楼政复告字〔2023〕46号、47号)的公告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5-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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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刘辉敏送达《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岳楼政复告字〔2023〕46号、47号)的公告
刘辉敏(公民身份证号码362233********0512):
你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两份复函不服,以邮政挂号信的形式分别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你寄送的相关材料。经审查,你提起的两起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不由本机关受理,而应当向岳阳市人民政府提出。故本机关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岳楼政复告字〔2023〕46号、47号),于次日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记载的地址投递邮寄,后该邮件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并无法联系到你。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岳楼政复告字〔2023〕46号、47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岳阳市岳阳楼区工农路64号)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