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4-08-20 10:09

  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普及、贯彻执行农业林业法律法规。

  (二)对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进行监督检查。

  (三)妥善及时地处理农林畜水违法违规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畜牧水产、定点屠宰、农业农机、林业。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2人,实有人数6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包括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5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65万元,增长8.51%,主要是因为工资基数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3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99万元,占87.65%;项目支出155.34万元,占12.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5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65万元,增长8.51%,主要是因为工资基数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65万元,增长8.51%,主要是因为工资基数提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0万元,占8.81%;卫生健康支出43.85万元,占3.78%;农林水支出965.04万元,占83.22%;住房保障支出48.60万元,占4.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5.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52万元,支出决算为9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提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本年度职业年金财政统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退休人员开支此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工资基数提标。

  6、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本年度没有开支公务员医疗。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提标。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79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强度增加出勤率大量提高渔政中队工作经费开支大量增大。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全部计入执法监管项中。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39万元,支出决算为6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提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3.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开支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03万元,增加102.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出勤用车次数大量增加导致相应的费用提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开支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加油维修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培训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16人,内容为2022年湖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3年整体支出125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99万元,项目支出155.35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合格。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为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125.57万元,执行数为125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79%。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部门基本上执行了年初预算。;二是不断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达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安全,促均衡的效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执法监管经费不足。由于我大队执法职能点多面广,特别是今年我渔政中队与市渔政大队合署办公,节假日经常性加班值班,工作强度大,再加上明年制服需要更换,各方面支出较大,制约了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渔政执法风险较大。楼区所辖水域岸线13.8公里,执法地域为中心城区,沿江沿湖垂钓群体数量十分庞大,年龄60岁以上的达到70%以上,其中有违规垂钓人员以自己患有疾病为由,对执法人员出现辱骂、推搡、冲撞等不配合行为,导致执法风险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促进收支平衡。本单位将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切实做到以下两点:一要严格预算约束,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二是大力控制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费用并实行零增长;三是严格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根据《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岳阳楼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是由原岳阳楼区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渔政管理站、农机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执法、森保执法、动物卫生监督等7个股室、二级机构剥离执法职能组建而成,下设综合办公室和4个中队,依据“三定”方案职责职能,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管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等,依法査处、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和进行耕地案件查处;监督、检査种子质量,整顿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和查处种子案件;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负责农机维修和配件质量的监督,参与农机市场的管理与整顿,联合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査;

  (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査;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牲畜定点屠宰工作;负责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对动物饲养经营者、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及动物产品安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査等工作;

  (三)、负责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猎产品的査处;负责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查处;负责定点屠宰厂(场)为单位或者个人对未经定点屠宰生猪、生猪注水等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查处;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査处;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跨区域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的生猪产品的查处;对定点屠宰厂(场)拒绝代宰经检疫合格的生猪的查处;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或者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查处;负责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未经定点屠宰厂(场)擅自屠宰生猪(家畜)的查处;负责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査处;负责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查处;负责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未如实记录进出流向、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未按规定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

  (四)、负责林业执法工作。

  2、机构设置

  岳阳楼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执法机构,属楼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机构。事业编制,实有在编在岗人数65人,退休7人,临聘人员3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82万元,项目支出93.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为103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1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93.75万元,其中: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75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86.92万元,其中执法监管宣传印刷18万元,有毒有害物品抽检15万元,林业第三方评估8万元,长江重点领域禁捕禁钓20万元,执法能力提升25万元,伤残金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正常运行。抚恤金0.8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取得良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如下:

  1.经济性方面评价: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上级或同级财政批复后随批复及时进行了下达.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本单位基本上执行了年初预算,不断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达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安全,促均衡的效果。本单位对于2023年度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均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以学正风,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在具体工作落实中,我们抓实以学正风,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查改相贯通,对表党风要求找差距、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增强检视整改成效。本年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4次,开展“党日活动”12次,开展集体学习讨论4次,撰写心得体会4篇。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以专项工作任务为牵引,做好宣传引导。根据《2023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湘剑”护农行动方案》《岳阳市2023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计划》《2023“清风行动”方案》《岳阳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基本点,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二是在节假日等重大时时间节点,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春耕时节农资打假、“野生动物保护月”、节假日禁捕禁钓暨“守护一江碧水”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出动LED户外宣传广播车26台次,悬挂横幅20余条,同时在“新湖南”“岳阳日报”等新媒体客户端宣传报道5篇,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案件办理情况。

  大队根据工作实际,为加强执法效能提升,组织4批次7人次参加农业农村部、市、区组织的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制订年度宣传、培训工作计划2份、专项执法行动方案5件,全年来,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0人次,执法车辆1400台次、执法船艇950艘次,陆上巡查8500余公里,水上巡查4500余海里,共结案办理496件,行政处罚金额1187831.8元,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1、农资打假工作

  以打假护农为目的,防止假劣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大队先后开展种子、兽药、农药、肥料、农膜、农机配件经营门店各类执法检查221次(日常巡查210次、专项整治5次、联合执法6次),共检查经营门店370家次,检验大小拖拉机210余台,报废拆解拖拉机2台,对6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开展了对种子、农药2批次4类产品的抽检。立案查处12件,其中,兽药类2件,种子类1件、农药类3件,农机类6件(简易处罚),行政处罚金额50956元。

  2、动物诊疗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倡导文明养犬 防范狂犬病风险 守护人民身体健康”公益活动1次。现我区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医院(诊所)共计12家(包括沐恩宠物医院),设立动物免疫接种点10家。同时对本辖区的宠物店开展专项检查15次,巡查30家次,办理动物诊疗案件1件,行政处罚金额1100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已创建放心消费为手段,以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为支撑,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农产品行业管理,切实维护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队主要开展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对开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资料、赋码标识、农产品合格证件的检查工作;二是在重要时节,对市场经营肉品的“两证两章”,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检验手续不全、注水、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对豇豆农药残留进行了整治排查。在检查过程中,依法查处无证无章销售经营案3件,行政处罚金额167631.5元。

  4、渔政执法

  为持续深入开展长江洞庭湖水域岸线禁捕、禁钓工作,1月18日,副区长李德君带领禁捕退捕成员单位深入一线开展春节禁捕整治工作。3月31日、6月1日我区先后召开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推进会和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区主要领导对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10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10名待安置军人到我大队开展渔政协巡工作。建立渔政执法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在重要时节、重点水域执法力度不减。截止目前,联合市支队、水警、南湖新区执法大队、岳阳县渔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开展联合执法60余次,开展打击违规垂钓岸线执法巡查420余次,收缴渔(网)具1789套(张),销毁渔(网)具1437套(张),劝导垂钓人员4000余人,立案查处418件,移交岳阳县渔政部门1件,行政处罚115000元。

  5、林业执法基本情况:

  本年度,林业中队分别在3月、5月开展了“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及“2023护松行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3起;案件查处率为100%;行政处罚843244.3元,补种树木600根,共收回林地,0.4884公顷。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提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大队执法人员都是在机构改革后从各涉农、林部门划转而来,对农业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二)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思淡薄。最近对秸秆焚烧执法检查过程中,明显感受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

  (三)渔政执法难度较大。因为渔政执法涉及面广,管理相对人为各年龄段的不同群体,再加上处罚成本低,抗拒执法、逃逸执法时有发生,从而渔政执法具有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的同时,为提高执法工作快速反应能力,我们注重在提升执法效率、改进执法方式上下功夫,坚持把执法服务与创先评优放在农业执法的突出地位抓好、抓落实。

  (一)执法时间全天候。只要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或发现违法行为,不分节假日,都及时开展执法查处工作。

  (二)执法范围全覆盖。由过去只注重农资集中市场,现在做到全方位深入到街道(乡)、社区(村)连锁店和田间地头,对全区管辖的相关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建档立册。

  (三)执法方式全程化。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做到了有案可查源头,有违法线索可以进行过程追踪,有农产品质量可以追溯源头。

2023年决算公开表模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