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09 10:27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岳阳楼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政策的执行;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7、贯彻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规范运行,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督、实施工作。

  10、与市、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区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2、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药救助管理股。

  3、区医疗保障局下设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参公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稽核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属两个单位,岳阳楼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岳阳楼区医疗保障稽核中心,本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为本单位本级和岳阳楼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岳阳楼区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9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减少29.98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专项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92.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2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3.0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在编人员工资增长和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根据上级下达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减少了业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2.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6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841.81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50.73万元,占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0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3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征缴宣传工作及日常医疗监管工作开支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35.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网络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等方面;劳务派遣人员经费75.0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用工人员的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6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40万元,降低6.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9.5万元,降低9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公务接待费用实际发生确认。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计划安排5场大型会议、6场一般会议及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22.95 万元,其中工程类12万元,货物类250.95万元,服务类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67.5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00万元;设备原值小计207.7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59.75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79万元,项目支出243.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22024年预算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