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全区社会组织。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依法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制度;管理、申报、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召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区本级相关单位和报请市级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监督检查街道(乡)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管理创新;负责全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拟订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建立保管婚姻档案,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依法补发证件。
6、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街道(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区(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街道(乡)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完成国家其他地名工作任务。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区级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8、负责筹募善款,组织开展各种慈善项目和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政府的扶贫工程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资助和举办安老、助孤、济困的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省、市内各公益慈善机构的联系与协作,指导促进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9、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
10、保障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协助涉外收养登记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收容遣送工作。
11、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3、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1、人员编制情况: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实际在编人员75人。
2、内设机构设置: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股)、政工人事股(社会工作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制股(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本单位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执法大队(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属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执法大队(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本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为本单位本级和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执法大队(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4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63.91万元,主要是因为开支增加、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4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122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0.21万元,住房保障科目支出74.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量加大,业务工作经费开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4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1228.91万元,占91.4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0.21万元,占2.99%;住房保障科目支出74.57万元,占5.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7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7.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区划调整、地名普查、婚姻登记及管理服务、社会事务等方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执法用车油料、维修、保险开支等方面;抚恤金1.7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6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3.60万元,降低2.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机关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16万元,降低24.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87万元,其中工程类40.00万元,货物类86.87万元,服务类11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723.2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489.3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197.20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36.78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4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99万元,项目支出161.7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2023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