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岳阳楼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XX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社保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岳阳楼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经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建立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按规定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基金流失;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中心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现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编制36人;离退休4人。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人,正股级领导职数3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股、退休管理股、个人账户管理股、稽核股、事业单位股、信息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6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1.2万元,增长(减少)7 %。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三个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合并成一个机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1.2万元,增长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三家养老保险合并成一家社保经办机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1.2万元,增长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三家养老保险合并成一家社保经办机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65.6万元,支出决算为6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0.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0.02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2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44 万元,增长(降低) 110 %。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开支没有纳入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 0人,0;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9.5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9.5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位于岳阳市云梦路15号,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机构。为全区企业单位和个体户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在全区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集、拨付管理中提供服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具体有:综合办公室、财务股、个人账户管理股、机关事业股、退休管理和稽核股。
2020年编制部门核定社保中心在职人员编制36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区社保中心支出为665.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8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为48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2.65万元。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所节约。
(二)专项支出
2019年专项支出为56万元,其中:行政与事业运行费用19万元、社保宣传15万元、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退休管理服务经费6万元、档案管理8万元、网络及信息系统维护8万元。
我中心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确立了项目负责人,年终对各项目进行了自评,出具了各项目的自评报告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1)绩效管理,建章建制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了制度保证
(2)完善的内控管理,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了措施保障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本年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3、健全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定期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4、较好的完成了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的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做好了失地农民参保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工作、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社会效益良好,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管理不够,没有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2、加强绩效管理,讲绩效理念深入到各个基本环节中,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合理的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