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岳阳楼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来源:岳阳楼区委政法委   2021-08-24 10:44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全区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委设内设股室6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治理督导室(专项办、护路护线办)、维稳指导室、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反邪教协调室(政治安全室)。所属事业单位是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法学会未单独预算、财务核算,相关经费已纳入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 分部门决算表

 

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08.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 941.67万元,增长60.10 %,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检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司法救助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08.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41.67万元,增长60.10%,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检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司法救助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1.67万元,增长60.10%,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检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司法救助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8.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2.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1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5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检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司法救助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51.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 万元,完成预算的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86万元,减少44.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加强管理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务用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5个、来宾60余人次,主要是疫情督查加班用餐及平时工作加班产生的用餐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6.28万元,增长31.91 %。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电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培训费均为0万元;本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本单位无重点项目,2020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岳阳楼区2020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预 算 编 码:  106014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1年6 月25 日

岳阳楼区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胡定

联络电话

8245311

人员编制

23

实有人数

23

职能职责概述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主要职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全区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任务2: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

任务3: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役

任务4:延伸市域治理现代化成效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大局,全力以赴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造岳阳大城市建设的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政法委

2508.4

 

2508.4

 

 

0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政法委

2508.40

2508.4

456.69

2051.71

 

 

0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政法委

4.81

4.81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政法委

159.64

159.64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目标2:降低发案率;

目标3: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

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零发生”,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扫黑除恶整治成效突出

已完成

优化社区警务结构

已完成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已完成

数量指标

“六清”行动持续深入

已完成

电子监控安装维护到位

已完成

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已完成

时效指标

上下半年进行民调

已完成

社区民辅警全年绩效考核

已完成

全年不定期巡逻督查

已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社会安定有序

群众安全感强

 

已完成

经济效益

不产生

 

生态效益

不产生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已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5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胡定

副书记

政法委

 

王高

科员

政法委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刘燕飞                        联系电话:828076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主要职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全区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政法委现有在职全额编制人员23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整体支出250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6.69万元,公用支出205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综治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涉法涉诉司法救助、执法监督、平安创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防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铁路安全隐患排查、社区民(辅)警工作绩效考核、乡街综治巡逻、社区警务室建设、治安电子监控建设维护、乡街社区村综治中心线路维护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人员支出456.69万元,公用支出2051.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综治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涉法涉诉司法救助、执法监督、平安创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防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铁路安全隐患排查、社区民(辅)警工作绩效考核、乡街综治巡逻、社区警务室建设、治安电子监控建设维护、乡街社区村综治中心线路维护等工作。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本年度没有专项资金。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本年度没有专项资金。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年度没有专项资金。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严格遵循专款专用、严格审核的管理原则。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由相关责任科室经手,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再经区报账中心审查复核后及时拨付相关单位或个人。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聚焦风险防控,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强化政法机关与街道(乡)、职能部门的配合联动,打好应急处突“组合拳”,连续四年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零发生”。保持慎始如初,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役,整体战果成效突出,制定下发《岳阳楼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岳阳楼区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的意见》,全面完成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逃犯清零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动,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不减。探索方法创新,延伸市域治理现代化成效。优化社区警务结构,对我区部分社区,实施由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副书记工作模式,在推动责权一致的同时,为社区民警工作开展提供机制保障,探索实施社区治保主任兼任社区辅警模式,确保社区辅警能真正将工作下沉到社区、将精力专注在社区。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在线调解、在线仲裁新模式,各类涉诉信访量显著减少。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提升岳阳楼区公众安全感的行动方案》,聚焦解决居民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与民生问题,着重开展综治攻坚、民生服务、平安宣传、入户走访四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指标,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现,居民群众幸福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可持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报账员系非专业财务人员,财务业务水平不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单位财务人员应招录或调入专业性财务人员担任。

 

 

 

 

附件3-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投  入
(15分)

预算配置
(15分)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重点支出
安排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5

5

 

过  程
(4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3

3

 

支付进度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资金结余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3

0

 

“三公经费”
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

6

 

预算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资金使用
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3

3

 

 

政府采购

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公务卡刷卡率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资产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过  程

(40分)

资产管理
(10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固定资产
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3

 

产  出(25分)

职责履行
(25分)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此项指标根据区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对各部门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折算考核内容设置。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5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

7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

5

 

省市区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2

2

 

省市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

2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4

4

 

效  果
(20分)

履职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15

5

 

社会效益

5

 

生态效益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5

3

 

总 分

 

 

 

100

95

 

 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