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全区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5人。根据编委核定,我委设内设股室6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治理督导室(专项办、护路护线办)、维稳指导室、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反邪教协调室(政治安全室)。所属事业单位是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以及法学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7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70.08万元,增长118.41%,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两庭建设和办案经费、楼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建设经费、县域警务科技建设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47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8.4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47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8.48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7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70.08万元,增长118.41%,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两庭建设和办案经费、楼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建设经费、县域警务科技建设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70.08万元,增长118.41%,主要是因为转拨了楼区法院两庭建设和办案经费、楼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建设经费、县域警务科技建设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8.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3.52万元,占76.74%;公共安全(类)支出1213.00万元,占22.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1万元,占0.55%;卫生健康(类)支出12.80万元,占0.23%;住房保障(类)支出18.85万元,占0.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9.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7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了楼区法院两庭建设和办案经费、法院和检察院绩效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增加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94.3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等由区财政直接拨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9.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5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2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伤残抚恤金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5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7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12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8.0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76万元,减少78.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两年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106人次,主要是加班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1.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69.63万元,增长149.61%。主要原因是:转拨了楼区法院两庭建设和办案经费、楼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建设经费、县域警务科技建设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人数0人,内容无;开支培训费0.90万元,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8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整体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3,429.63万元,执行数为5,47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59.74%。主要包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筑牢广大干警政治忠诚。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主题党课、专家讲座、政治轮训等各类政治教育活动,增强了政法干警永葆政治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以“十大平安”系列创建为抓手,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交办线索逐条清查,对涉黑涉恶线索逐案倒查,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实施交叉评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定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指引》、《反电诈宣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形成全区“党政负责、公安主抓、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格局,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借助新媒体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反诈宣传。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依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构建“属地主导,部门处置,政法稳控”机制模式,强化政法机关与街道(乡)、职能部门的配合联动,打好应急处突“组合拳”,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连续多年保持了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零发生”。多渠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全区中小学、银行、临街门面电子屏为窗口,循环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标语。同时,制作了主题宣传片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进行推广宣传,抢占宣传高地,弘扬政法机关维护国家稳定、保卫社会安宁的主旋律和正能量。详情见附件。
综治巡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全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执行数为79.10万元,完成预算的87.89%。主要包括:综治巡逻的主要成效有:一是2021年8月份,疫情蔓延,区委政法委负责社会面的疫情防控,各街道乡开展为期14天的社会面管控,确保岳阳市区不出现疫情;二是对社会面治安问题的综合整治,各街道乡对辖区不间断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涉黄、涉赌、涉毒、传销等治安问题及时联合执法机关进行打击整治,确保辖区平安稳定。详情见附件。
电子防控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88.00万元,执行数为18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6.32%。主要包括:城市治安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打造平安城市、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举措,也是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此项目维护涵盖我区道路、街道、公共场所、要害部门、公共交通系统、案件多发地段、城乡结合部、社区和居民小区800多个监控摄像头,提高了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应对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详情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