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岳阳楼区禁毒宣教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禁毒宣教中心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禁毒宣教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禁毒宣教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全区禁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分解年度禁毒工作任务指标,督促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对于乡(街)、村(社区)、禁毒委成员单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区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指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承办区禁毒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岳阳楼区禁毒宣教中心为区政府办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楼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政府内设股室,成立于2017年1月,根据公安部、中编办、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禁毒办〔2016〕61号)和2017年6月30日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设立岳阳市岳阳楼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政府下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兼任),2019年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禁毒宣教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楼区禁毒宣教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楼区禁毒宣教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内容。
第三部分 禁毒宣教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 均为340.22 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 529.85 万元,减少 60.89 %,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大项目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40.2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0.22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40.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2 万元,占 83.8 %;项目支出 58.5万元,占17.2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340.2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 529.81 万元,减少 60.89 %,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大项目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4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529.86 万元,减少 60.89 %,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大项目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40.2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40.22 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78.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40.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3.7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61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未完成。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一般管理行政事务 (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绩效奖金在2020年发放和增加了毛发检测专项经费等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2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2 %,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它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 万元,完成预算的 71.14 %,其中:主要用于检查接待、加班用餐。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 万元,完成预算的 71.1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检查接待、加班用餐。上年相比减少 0.15 万元,减少 13.0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检查接待、加班用餐。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 万元,占 71.1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主要用于检查接待、加班用餐。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100余人次,主要是省禁毒办来我区督查检查和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工作加班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至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6.8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413.17 万元,减少 64.55 %。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37 万元,用于召开全区禁毒会议,人数 120 多人次,内容为全区禁毒工作部署及全区禁毒工作目前形势;开支培训费 0.39 万元,用于开展禁毒专干培训,人数 50多人次,内容为培训禁毒专干的业务能力及水平;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
十、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见附件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