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2、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推动全区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业整体布局,指导推进全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3、负责联系驻区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协助驻区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我区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4、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6、组织推进全区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负责全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8、负责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
9、指导地方性金融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
10、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办内设股室2个,综合办公室、金融监管股,二级机构1个(岳阳市岳阳楼区金融证券服务中心),共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编制20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属机构岳阳市岳阳楼区金融证券服务中心,本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为本单位本级和岳阳市岳阳楼区金融证券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88.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扩大,人员编制增加,工资津补提标,工资改革2023年启用月度工资基础绩效奖金,并纳入社保基数。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金融支出244.45万元,住房保障 21.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业务范围扩大,人员编制增加2人,工资津补提标,工资改革2023年启用月度工资基础绩效奖金,并纳入社保基数,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占2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万元,占10.22%,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21.29万元,占4.87%,金融支出244.45万元,占55.9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5.00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金融事务管理等方面。包括招商引资、保险证券股权交易、金融监管、金融维稳等。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9.00万元,增加33.33%,经费根据人员编制定额预算。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编制增加2人,经费增加0.30万元/每人,其他交通费用项目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5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费未纳入预算,2023年为更好促进金融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等金融事务工作需纳入公务接待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会议费预算0.50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65人,内容为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加强银企对接,增强企业负责人资本市场发展意识;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16万元,其中工程类0.00万元,货物类9.26万元,服务类42.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41.3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0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27.55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13.78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98万元,项目支出115.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2023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