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DR-2022-01003
岳楼政办发〔2022〕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岳阳楼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岳阳楼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岳环〔2021〕65号)、《岳阳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着力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生态建设在多领域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湖泊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十四五”时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打下良好基础。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域水质改善明显,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洞庭湖区水质维持为Ⅳ类,南湖、芭蕉湖、东风湖等内湖水质均有明显改善,从2016年的Ⅳ类改善为Ⅲ类。
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提高。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进行评价,“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陵矶大气监测点)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6项指标数据显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较“十二五”末整体有所提高,基本完成减量任务。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1%,满足“十三五”指标要求(岳阳市“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指标中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应>83.0%)。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合计62个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内四个季度昼间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四个季度夜间等效声级均超过55dB(A),达标率较低。
土壤环境有所改善。“十三五”期间,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岳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部署,全区完成了39家重点行业用地土壤调查、9家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郭镇乡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5个,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2.污染防治取得成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落实到位。强化生活垃圾收集,配发塑料果皮桶,鼓励居民自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统一安排保洁员,配备大型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及时转运农村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工程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区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1576户,逐步提高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了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居民生活污水;完成了黄梅港郭镇枣树村村委会至郭镇中学段截污管网建设,有效改善黄梅港水质,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要求。
禁养区畜禽养殖全面退养。“十三五”期间,全区开展禁养区生猪退养工作,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栏舍、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同时建立生猪禁养工作长效机制,保证了生猪退养工作不反弹。
城区污水治理得到强化。“十三五”期间,全区开展城区内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完成了东风湖新区管网建设等工程,完成了洞庭湖沿线韩家湾大堤华泰排水闸生活排污口等排污口整治,完成了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等重点工程,城区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了东风湖、冷水铺村水塘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
工业污染防治任务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完成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蒸汽能源工程,完成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1#、2#锅炉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岳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完成了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VOCs治理工程。
有序推进王家河面源污染调查与整改,完成沿河岸线62家大型餐饮门店及3家加油站摸底调查和整改。完成码头整治,依法关停码头14个。全面关停“散乱污”企业39家。
3.生态建设全面推进
“十三五”期间,全区着力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推进“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对东风湖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东风湖生态园建设。深入开展森林绿化建设,建设麻布大山省级森林公园,发展绿色经济。
4.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区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扩建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5.区域环境风险防控稳步实施
加大了排污口排查力度。全面排查并掌握辖区内34个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初步掌握各排口的染物类型,摸清水质水量情况,并对排口进行分类管理,增强区域排污口污染风险防控能力。
工业企业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针对区域内工业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因子超标排放、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网不配套、雨污不分流、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完善了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
(二)“十四五”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之间仍处于相互矛盾关系,面对区域日益增长的资源、能源需求和污染排放,对环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维持并继续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艰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
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水污染防治仍存在短板。农村地区已建的部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三格池、四格池功能失效,存在较多环境隐患;城区内存在雨污合流排污、雨污混接问题,黑臭水体长治久清还需努力。需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等各类项目实施。二是环境空气质量中主要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臭氧浓度波动性变化,时有超标,大气污染进入复合型污染新阶段、臭氧防治问题日益突出,移动源污染管控难度大,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增加。三是后续化工企业搬迁,原化工企业场地存在土壤、地下水等安全隐患;历史遗留污染土壤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污水外溢、清水入管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农村雨水排放系统缺失,雨(清)污混流严重,日常运维力度有待加强,“污水零直排”建设防反弹压力大。
环境管理力量亟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尚未压实,影响工作推进和措施落地。基层环保机构薄弱,项目落地以街道、乡为主,各级环保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机构运行中存在职责定位不清晰、工作运行不规范、环保专业人才匮乏、工作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且多数基层领导缺乏环保管理的专业知识。生态环境管理能力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亟待加强。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逐渐觉醒的公众环境意识、日益增长的良好生态环境需要与滞后的生态产品供给矛盾将长期存在,社会公众对环境健康的政府决策及相关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持续提升,健全有效的公众参与环保的途径机制日益紧迫。中心城区汽修行业喷漆废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及居民生活环境,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加之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控制标准也会进一步严格,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三)“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期间指出,要牢“守护好一江碧水”,要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这给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总体来看,“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为高水平推进名副其实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建设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基本方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优、治劣、强基、防风险”为主线,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优化绿色发展方式,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严防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着力改善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产业绿色升级、清洁生产,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副其实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二)基本原则
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本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基本方针,切实加强生态红线保护和修复,打造最美洞庭湖湾区。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结构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
以人民为中心,和谐共生。坚持把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质量需求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洞庭湖岸线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大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全面统筹治理,科学治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科技手段,摸清污染源头,科学精准施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从源头全面深化污染防治;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坚持区域、流域、城乡统筹和陆水联动,构建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解决难易程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统筹推进。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科学治理和精准施策水平,实现生态环境精准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改善。
坚持改革先行、创新驱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转型为依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联防、齐抓、共治、共享的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强大、有效的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真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有所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削减并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根本保障,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并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区域生态空间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民心,利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大格局逐步形成。
“十四五”具体指标: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达到市级下达指标;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市级下达指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6.6%;城市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34μg/m3,优良率达到90.9%以上,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红线占国土面积稳定不减少和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增;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
(二)规划指标体系
表2 岳阳楼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一览表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情况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绿色低碳 |
1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 |
— |
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2 |
单位地区GDP能耗消耗降低 |
% |
— |
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3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 |
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环境质量 |
4 |
地表水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 水体比例 |
% |
— |
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5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 水体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6 |
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0 |
0 |
预期性 |
|
7 |
集中式 饮用水源 |
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 |
96.6 |
预期性 |
|
8 |
空气环境 质量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μg/m3 |
36 |
34 |
约束性 |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城陵矶站点) |
% |
92.1 |
90.9 |
约束性 |
|||
污染防治 |
9 |
污染排放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万吨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10 |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 |
万吨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市级下达指标 |
|||
11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万吨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市级下达指标 |
|||
12 |
氨氮排放量 |
万吨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市级下达指标 |
|||
13 |
生活污水 |
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 |
65% |
预期性 |
|
14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
1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市级下达指 |
预期性 |
|||
16 |
生活垃圾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 |
市级下达指 |
预期性 |
|
17 |
黑臭水体消除 水体比例 |
城市建成区 |
% |
100 |
巩固提升,保持长治久清 |
预期性 |
|
生态功能 |
18 |
生态质量指数E1 |
—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9 |
森林覆盖率 |
% |
42 |
不降低 |
约束性 |
||
20 |
生态保护红线国土面积 |
Km2 |
2.48 |
不降低 |
约束性 |
||
环境风险防控 |
21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100 |
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22 |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 |
% |
100 |
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23 |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
% |
100 |
安全可控 |
预期性 |
||
24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备注:受疫情影响,我区空气质量提升幅度较大,远超预期值,综合考虑我区受北方输入性污染影响较大等因素,部分2025目标值低于现状值,取岳阳市中心城区目标值。
四、规划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结构调整,助推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控“两高”项目及新增产能,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低碳产业发展,逐步构建循环产业链体系。全面依法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配合制定整治标准,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防止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控制,加快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工作以及场地修复工作,改善沿江1公里范围内生态环境风貌,消除土壤污染隐患。发展壮大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高第三产业比重,推进产业结构转变。大力提升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岳阳门户枢纽地理位置,大力发展技术贸易、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积极承办沿江沿湖特殊文化旅游合作交流系列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共治、旅游合作互惠、产业发展等,全力打造岳阳旅游品牌。
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严控新增燃煤工业项目。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继续实施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落实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战略要求,推动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积极发展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构建企业内、企业间、社会间的物质、能源循环链,创建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加快循环型农业建设。依法加强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依法开展执法行动,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依法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
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统筹推进城镇低碳发展。加快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依法淘汰老旧车辆,深度清理高排放车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配合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注销、行驶等监管。加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防治,加快推进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源能源清洁化改造和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城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成品油。加强宣传教育,推广使用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低碳意识。
着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发展绿色优质高效作物,逐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和绿色防控、统方统治等肥药减量技术,做好化肥、农药“双定额”施用技术指导,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冬种绿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受损山体治理工程,对因取土而造成景观及植被遭受破坏的白鹤山山体进行乔灌草覆绿治理。建设一批以山体特色为主的郊野公园与山地公园,包括森林公园的建设,如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持续提升森林、河湖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到2025年,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市级下达指标,单位地区GDP能耗消耗降低不低于市级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市级下达指标。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加强水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推进郭镇乡麻布村水厂、郭镇乡磨刀村水厂等2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水源地标志及隔离保护设施,依法全面清理整顿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完善环境风险源管理控制措施。逐步开展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千人以上”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到2025年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6%。
深化水环境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洞庭湖、东风湖、吉家湖等主要湖泊的水环境质量管理。落实长江水污染防治要求,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量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聚焦“三河一湖”黑臭水体问题,坚持水岸同治、源头截污理念,以老小区、旧城区等为重点,按照“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的要求,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截污纳管,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在水体管理维护过程中,加强水体周边生活垃圾控制管理,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入水体。定期清淤疏浚,防止底泥上浮加重水体污染,造成水体再度黑臭。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持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近岸水域污染防治,强化排污口整治和直排污染源监管,全面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共享污染源监控信息,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到2025年,全区重要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市级下达指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加快城乡生活源治理,加快城镇水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加快污水直排口截污、老旧管网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率。控制农业种植污染,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重点企业水污染排放监管。城镇新区建设实现雨污分流,严格控制进水浓度、出厂水质、负荷率等指标,稳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污染物削减量。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指标。
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进一步推广工业、农业节水技术和居民生活节水器具的应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万元GDP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明确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规范取水许可,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优化水资源结构,推进循环发展、统筹利用江河湖库水资源,促进再生水、雨水、屋顶接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水资源科学利用,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强生态流量保障。统筹河湖需达到的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闸坝、水库生态调度任务。大力推进各行各业节水,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用水体系。根据污水水源、城镇污水排放和处理情况、城镇再生水生产和使用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及用水需求分析结果,以促进生态流量恢复为主要目的,设计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任务,明确区域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到2025年,重点流域河湖生态流量月均保障程度达90%。
2.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聚焦空气质量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实施重点行业NOx与VOCs协同减排,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推动轻度污染天转换成优良天,力争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9%。
实施大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加强实施限期达标规划,落实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及重点污染防治任务。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突出打好夏秋季臭氧阻击战、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战等,推动PM2.5和O3浓度稳中有降。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妥善应对臭氧引起的重污染天气情况,预防臭氧年均浓度超标。力争到2025年,PM2.5浓度达34μg/m3。
深度治理固定源污染。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严控新增燃煤工业项目。强化重点行业NOx深度治理。推进烧结砖瓦行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淘汰“双碱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配备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实施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到2023年,NOx 排放浓度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以下。提升重点行业、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能力,制定实施“一企一策”VOCs强化管控方案,加大重点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推进汽修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销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节低VOCs含量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依法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量指标。
强化建筑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从源头开始加大管控力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工程预算,建成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 100%”,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道路绿色用地扬尘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整治,强化道路保洁力度,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采取全覆盖冲刷作业和增加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城区主次道路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清除尘土积存死角;深化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推进砖瓦行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清洁化改造。
加强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污染和烟花爆竹管控,鼓励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加强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和禁燃限放管控。
3.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规范行业噪声管理。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商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噪声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源,加强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减少夜间施工行为。在噪声敏感物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加强道路维护,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控制指标、规定的方式和时段排放环境噪声。
4.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风险防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构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体系,着力消除突出污染风险隐患,有力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定期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将防治土壤污染要求纳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推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一图一表”,分类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要求。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严格管理,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以治理为主,结构调整为辅,优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实施生态修复,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做好污染地块名录定期更新和信息公开。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合理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建立和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逐步建立已修复地块长期风险管理体系。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风险实施管控和治理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达到市级下达指标。
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解决突出的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对污染隐患严重的场地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开展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加强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湖南天润化工等典型高风险污染场地修复,实施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土壤污染修复。积极开展农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全面推广污染土壤修复工作。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充分考虑纳入地下水污染相关内容,做到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已查明的地下水重污染工业企业,依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试点,督促高风险企业采取必要污染治理措施。
5.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对已经完成洞庭湖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退出的区域严格管控,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粪)养殖。大力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现果菜茶优势产区化肥用量大幅下降。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加快施药器械更新换代,运用“互联网+”手段,推广应用智能配肥、植保终端等信息化服务。建立稻草、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推广秸秆粉碎和快速腐熟还肥等技术,全面禁止秸杆露天焚烧,开展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重点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工作。
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加快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乡村垃圾集中收集,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严禁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时疏浚河、渠、沟、塘,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新技术。农村“厕所革命”提质升级,完成全区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指导乡、村建立农村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达标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示范。“十四五”期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乡(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市级下达指标。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积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加强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系统监管;大力建设水土保持林,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稳定森林覆盖率;加强珍稀原生动植物保护;严格林地保护,建立基本生态控制区,控制区内做到“山不挖,水不填”。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实施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保护和修复,加强沿湖重要湿地的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绿化,加快形成沿湖、沿河、沿路防护林带,开展城市和郊野公园建设,提升山区林地质量和物种多样性,不断增强生态防护和水源涵养能力。积极推进洞庭湖—岳阳楼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生态综合整治项目。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育。完善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定期开展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生物调查,加快构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来物种入侵、转基因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流失等风险防控,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登记管理,构建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危(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到2025年,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提升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有针对性开展危险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安全可控。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推广医疗废物回收“小箱进大箱”,实现岳阳楼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各医疗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促进医疗机构内对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分类收集,研究制定回收再利用途径,鼓励医疗可回收物的高值化回收利用。到2025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精准分类。持续推进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垃圾分类制度规范体系,巩固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加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配套,提高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率。合理规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科学配置乡村转运设施和分类运输车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加大土壤风险防范力度。积极参与岳阳市土壤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积极配合岳阳市开展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推动落实针对不同行业、污染类型、场地类别和利用方式的污染场地土壤的高效、实用、低成本修复工程技术,加快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抓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不同类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管理。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区域流域重点环境风险分布情况,切实做到环境风险精准防控。依法加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监管和惩处,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监管,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加快完善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备案,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警管理。
加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防控。加强环境安全形势分析,及时预判区域生态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考核。强化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加强完善交通事故、船舶事故、安全生产等引发的污染事故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加强陆路、水路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推动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合作,提升区域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水平。
(五)推进生态环境制度创新
推进制度机制体制改革。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改革配套支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积极配合岳阳市建立和完善损害赔偿、排污权交易、资源节约、自然资源资产体制改革等。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探索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双责制、生态环境部门评估制、深化生态环境部门帮扶制、加强社会公众链接制、监管执法奖惩制、企业信誉制、推进公检法司合作制和行政审批承诺制等。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激励及惩戒机制。深入推进环境监理制度、第三方治理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制度实施。
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深入推进绿色信贷、环境责任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投资者,探索按市场化方式设立生态环境投资基金;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定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的优惠政策,采取债权、持股、参股相结合,实现市场化运作、滚动增值。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岳阳楼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严格环境监管。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督查制度化、规范化、精简化,强化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抓好陆源污染物排湖监督。全面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配合跨区域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重点打击行政区域边界违法行为和违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依法对跨界污染事故联合开展调查和处理。建立常态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进生态环保进校园、进课堂、进学校课本,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环保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教和公众沟通。推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绿色系列创建工程、低碳学校、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搭建与环保社会组织的沟通平台,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高校环保社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重大工程与项目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以解决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以大工程带动环保事业大发展,提出“十四五”期间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重要意义、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主要推进的重大工程包括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土壤管控与修复、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监管、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6类。岳阳楼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见下表。
表3 岳阳楼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体系
类别 |
重点领域 |
重点工程 |
水生态环境 提升 |
饮用水水源保护 |
岳阳楼区郭镇乡饮用水地生态保护项目 |
重点流域保护与治理 |
区域内重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洞庭湖(岳阳)流域、东风湖、芭蕉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王家河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岳阳楼区奇家岭南湖段水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
不达标水体治理 |
东风湖-吉家湖、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
|
城镇污水治理水平提升 |
南津港及马壕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全区及乡镇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 |
|
排污口整治 |
东洞庭湖排污排渍口整治等 |
|
重点区域 大气环境治理 |
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 |
区域内VOCs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
土壤管控 与修复 |
受污染地块管控与修复 |
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事业部退出后地块评估与修复;郭镇乡枣树村21亩基本农田镉超标农业面源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
农村农业 污染防治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全区及乡镇列入控制的黑臭水体、沟渠水池整治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岳阳楼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 |
|
农业面源综合治理 |
郭镇乡内重点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郭镇乡生活垃圾分类化体系建设,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临港新区石板堰港生态修复及花果畈垃圾场片区综合治理项目 |
|
生态保护 及监管 |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 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态修复 |
洞庭湖岳阳楼段岸线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 |
生态环境治理 能力提升 |
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等 |
饮用水源地预警系统建设等 |
表4岳阳楼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性质 |
开工年份 |
竣工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水生态 环境提升 |
1 |
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麻布村 芭蕉水库综合整治项目 |
岳阳-岳阳楼区 |
新建 |
2021 |
2022 |
(1)底泥清淤0.8万m3(60亩),(2)生态护坡(含边坡修缮)4千米,(3)周边新建生活污水纳污管道6千米,(4)环保宣传警示牌5个。预计环境绩效:COD削减5吨/年、TN削减1.5吨/年、TP削减0.36吨/年、氨氮削减1.3吨/年 |
230000 |
2 |
东风湖-吉家湖截污及周边 企业整治(续建工程) |
岳阳-岳阳楼区 |
续建 |
2021 |
2025 |
截污管网30公里及周边40家企业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工程、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河湖生态缓冲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预计环境绩效:COD削减50吨/年、TN削减15吨/年、TP削减5吨/年、氨氮削减15吨/年 |
10000 |
|
3 |
岳阳楼区入湖排污口规范建 设及排口综合整治 |
岳阳-岳阳楼区 |
新建 |
2021 |
2025 |
11处入洞庭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建设污水管网15公里。对岳阳楼区范围内排入洞庭湖的10处排污口、排入东风湖、吉家湖、王家河、芭蕉湖等湖的70余处排污口进行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化排口,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保证各排口出水达标率。预计环境绩效:COD削减100吨/年、TN削减30吨/年、TP削减10吨/年、氨氮削减30吨/年 |
30000 |
|
重点区域 大气环境 治理 |
4 |
中心城区汽修行业喷漆工艺 有机废气治理 |
岳阳-岳阳楼区 |
新建 |
2021 |
2025 |
岳阳楼区范围目前有一、二类汽修行业200家左右。因大部分汽修行业均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年产生VOCs有机废气约180吨左右有机废气直排大气环境。经集中有效整治汽修行业喷漆工艺废气,能对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及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预计环境效益:VOCs削减32.4吨/年 |
4000 |
5 |
清洁生产实施项目 |
岳阳-岳阳楼区 |
在建 |
2020 |
2022 |
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废气收集装置、冲床设备更新、电镀车间地面改造及内部管理提升等方面。预计环境效益:减少区域内无组织排放废气量,推动企业清洁改造 |
400 |
|
土壤管控 与修复 |
6 |
巴陵石化己内酰胺原址地块 场地修复 |
岳阳-岳阳楼区 |
新建 |
2022 |
2025 |
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产业链完成异地迁建后,对原厂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确定土壤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日后开发利用要求,制定治理修复措施。落实巴陵石化等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和支持巴陵石化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合理确定企业腾退土地中污染地块的土地利用。对搬迁后原址约1500亩地块进行土壤生态修复。预计环境效益:改善沿江1公里范围内生态环境风貌,消除土壤污染隐患 |
150000 |
7 |
白鹤龙水库泥底重污染治理项目 |
岳阳-岳阳楼区 |
新建 |
2021 |
2025 |
白鹤龙水库水域底泥重金属镉超标治理与修复 |
10000 |
|
农业农村 污染防治 |
8 |
岳阳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岳阳-岳阳楼区 |
新建 |
2021 |
2025 |
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处,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0140m,新建散户三/四格池479个 |
5000 |
六、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协同建立部门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切实负总责任,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落实,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二)增强科技支撑
重点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大气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及修复、固体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领域科技研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生态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完善资金保障
在充分利用好中央、省、市和区已有相关资金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建立各专项污染防治引导资金,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常态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多渠道、多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土壤修复、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与部门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自上而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鼓励和支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环保组织间交流协作;做好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
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生态环保宣教新模式,积极宣传生态环保建设的热点问题,及时报道生态环保的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