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袁家有一后生偷了别人的牛,别人将他告到了县衙。县官将这偷牛贼抓来审问,并要他的妻子赔审。在事实面前,偷牛贼供认不讳,县官审判结果是将牛归还,打五十大板,罚银十两,否则收监服刑。
因家中无钱交罚金,其妻面露难色,县官见她长得清秀端庄,不忍心为难她。便问她:“对此判决有何感想?”贼人妻子叹了口气说道:“滔滔江水向东流,难洗今朝满面羞。自叹妾身非织女,郎君何必学牵牛。”县官感佩其才,于是免除了她丈夫的五十大板和十两文银的罚金,只将所偷之牛归还后,将他们释放。
后来,偷牛贼在妻子的耐心教育下,痛改前非,勤劳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