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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来源: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5-06-29 00:00 浏览次数:1

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市政大厅园林窗口 电话:8882036                  

事项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简要办事程序

1受理2审查3决定4颁证与告知

申报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红线图盖有规划局业务专用章;

     4、规划总平面图需盖有规划局核准图纸章;

     5、申请改变绿化规划的 提交调整后的绿化规划方案;

     6、申请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 提交改变绿化用地的理由及有关资料。

审批条件

(一)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与城市绿化管理一致;

   (二)使用功能的改变或局部使用功能的改变并未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

   (三)源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火防灾救灾项目的需要。

法律依据

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令第412号)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