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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15 00:00 浏览次数:1

    为扎实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二、考核目标
    实际缴纳保险人数占应缴保险人数90%以上,享受养老金人员发放率达100%。
    三、考核时间
    2013年11月底。
    四、考核实施主体
    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五、考核项目
    各乡镇、管理处按照缴费率、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业务经办、保费收缴等五项内容考核。
    六、考核办法
    乡镇、管理处和区直单位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扣分制,分值为15分。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60分以上,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按100分减实际得分乘以15%进行扣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15分;区直单位按照联系村(社区)该项工作参保率和发放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值为15分。村(社区)从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中拿5000元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考核经费。
    七、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乡镇、管理处考核办法
    1.参保缴费率(50分)
    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缴费率达90%以上(含90%)的计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组织领导(5分)
    各乡镇、管理处未成立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未召开城乡居民社保征缴工作动员大会的扣2分;未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
    3.宣传发动(20分)
    (1)各乡镇、管理处集镇横幅不少于3条,每个村(社区)办公地点横幅不少于2条,每个村民小组标语不少于5条(5分)。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2)宣传相关政策入户率达100%(15分),每个乡镇、管理处抽查20户,入户率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业务经办(15分)
    (1)各乡镇、管理处劳动保障站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政策执行到位。凡因此引起投诉和纠纷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计5分)
    (2)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必须进行申报登记,调查摸底未达到95%的扣3分。
    (3)参保人身份证和缴费清册、基金收据核对及时准确,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核对工作的扣3分;
    (4)数据、报表等上报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计4分)
    5.保险费收缴(10分)
    没有及时、足额将代收保险费解缴的,每次扣1分;由于生存认证工作申报不及时,出现冒领养老金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村级考核办法
    区财政从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中拿出5000元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工作考核经费。
    1.完成缴费率90%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发放率100%的村,发放5000元。
    2.完成缴费率85%以上(含85%)90%以下每少1个百分点扣100元;85%以下在扣1000元的基础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200元,扣完为止。
    (三)区直单位考核办法
    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区绩效管理考核考评和部门定点联系村(社区)工作考核,分值15分,实行扣分制。在11月30日前,其所联系的村(社区)养老金发放率未达到100%的扣5分;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的不扣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计10分)。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征缴扩面奖。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和区城乡居民社保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将工作经费与业务量挂钩。参照我市其他县(市、区)做法,按照征缴扩面5元/人的标准实行奖励。
    (二)任务完成奖。在11月9日前,各乡镇、管理处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根据排名先后,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2万、1万元工作经费。村(社区)参保缴费率达95%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的奖励3000元;参保缴费率达90%(含90%)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的奖励2000元;参保缴费率在90%以下的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