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对象”收养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18 00:00 浏览次数:1
单位名称(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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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岳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电话:887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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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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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对象”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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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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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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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人)申请书、社区(村)居委会证明
,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街道(乡镇)审核意见
,
区、县(市)民政局审核意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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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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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条件;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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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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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1982)城24号《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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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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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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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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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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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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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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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 民政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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