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
根据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继续明确目标
,
开展水、电、通信等公用事业、旅游市场、单用途预付费消费等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合同违法行为
。
积极指导基层对重点行业进行监管和规范,以办案促监管
,
以执法促规范,加大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
,
实现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经营者
,
规范一个行业的长效监管目标。
2.积极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
。
指导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登记流程
,
多渠道促进银企对接,积极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实现
,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发展。同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动产抵押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
,
进一步完善我市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工作。
3.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国有土地流转的拍卖监管及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4.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
及时转发工商总局下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和社会需求
,
积极制定并推广家装、旅游、网购等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有效提升经营者的合同自律意识
,
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平等格式条款的能力和水平。
5.大力开展“合同帮农”工作
。
继续积极扶持以龙头企业带动、品牌带动、城市消费带动和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订单农业,通过合同监管、指导签约、督促履约、调解纠纷等多种途径
,
为订单农业提供优质服务。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
,
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6.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
不断完善和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根据工商总局“探索信用监管
,
落实宽进严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
完成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的考核、征求意见及公示等工作,积极推荐我市企业参与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