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经开区自评
2017年岳阳市经开区投保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险种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太平洋保险的水稻、油菜、公益林、中华财保险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现分析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项目点市场情况
岳阳市经开区属开发型的工商农业相结合型区镇,该区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中华保险承保了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太平洋保险承保了水稻、公益林、油菜保险,其中水稻117600亩、油菜20000亩,公益林32146亩、能繁母猪4930头和育肥猪65000头。主要分布在西塘镇、康王乡、三荷乡和金凤桥管理处,承保率约71%。
由于经开区受长江中下游地理位置、气候状况和农业基础等多种因素影响,多年病虫灾害频繁,加上每年不确定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这个漏天工程灾害频频,由此可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很有必要。
2、 项目管理及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水稻、油菜、公益林、能繁母猪和育
肥猪保险保费收入396.4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62.88万元,农户自缴保费87.1万元,投保率约71%,灾害赔款210.92万元。
3、 项目绩效情况
决策依据比较充分
项目决策符合中央、省、市要求,符合区政府的决策部
署,符合经开区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实施方案包含了责任范围、保费负担比例、保额的确定、理赔方式等,在承保理赔方案上充分发挥了村级干部作用,配合代收保费、查勘定损,有效控制了经营成本。
市场营销基本到位
标的物的选择与上级要求和市场需求基本相符,产品销售方案可行,宣传实在,售后服务基本能达到业务要求。
补贴资金按政策要求落实
资金申请程序规范,合情合理,预算安排及时足额,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政策效果和社会效益可观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了农业生产救灾模式的创新,2017年全区种植业保险在我区投保的风险保险金额为8304万元,财政投入保费补贴309.33万元,保险金是财政补贴的26.85倍,也就是说财政补贴1元钱,可以化解26.85元的农民农业生产风险。在实际理赔方面,2017年农户自缴在我司的保险费合计87.1万元,理赔金额合计210.92万元,农户受益率达242.16%。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 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好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实现财政补
贴资金的规模最优、配置最合理、效用最大化,对农业保险财政保险补贴的绩效进行适时有效评估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2、 评价过程。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金函[2018]21号)规定,
省财政厅成立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财政局会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县级支公司对本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自评。
三、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 综合评价自评情况如下
2016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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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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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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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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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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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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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目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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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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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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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农业保险工作目标(1分),并将目标细化(1分)、量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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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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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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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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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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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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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过程(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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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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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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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农业保险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1分),结合本地实际(1分),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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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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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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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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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而上”编制农业保险承保计划(1分),及时申请纳入中央财政农险保费补贴范围(1分),做到方案科学、措施可行(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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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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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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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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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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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方式科学合理(1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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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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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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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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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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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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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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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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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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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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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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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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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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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到位率100%(3分)、80%(含)至100%(2分)、60%(含)至80%(1分)、6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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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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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 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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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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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初预算(2分);未列入年初预算,但年中办理预算追加,未影响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1分);未列入年初预算,也未办理预算追加,影响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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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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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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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补贴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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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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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1分),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做到“一年一结”(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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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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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补贴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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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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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部门建立保费补贴备查账,及时反映补贴资金收支余情况(1分);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保费补贴现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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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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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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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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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办机构内控、财务、会计及农业保险承保、查勘、理赔制度健全,收支流程规范(1分);对农业保险资金单独建账、分险种核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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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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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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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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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办机构定期购买再保险(1分),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巨灾风险准备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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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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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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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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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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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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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分工明确(1分);履职基本到位,未发生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事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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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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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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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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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乡镇、行政村农业保险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3分)、80%(含)至100%(2.5分)、60%(含)至80%(2分)、40%(含)至60%(1.5分)、4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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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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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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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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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设置了专门的农险科室或管理分支(1分),有至少2名农险专职人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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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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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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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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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农业保险宣传工作(1分);保险卡发放到户率100%(1分)、60%(含)至100%(0.5分)、6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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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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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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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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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开展了特色农业保险(1分);经办保险机构创新了符合市场需求的农险产品(1分),创新了承保理赔服务手段、简化操作流程(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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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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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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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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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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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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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匹配 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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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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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终了后10日内,上年度应匹配保费到位率90%(含)至100%(2分)、80%(含)至90%(1.5分)、70%(含)至80%(1分)、60%(含)至70%(0.5分)、6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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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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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展业 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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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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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办机构展业承保坚持“见费出单”(2分)、投保公示制度(1分);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投保的,附项目齐全、有农户签名的承保清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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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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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查勘 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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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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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结案周期天数同比持平或降低的(1分)、同比增加的(0分);农业保险赔款实行公示(1分);定损结果有农户亲笔签名确认(1分);农业保险赔款通过转帐或财政“一卡通”支付到户(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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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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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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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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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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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下级部门、保险机构进行监督检查(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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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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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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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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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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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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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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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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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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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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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地区保险覆盖率达到80%(含)至100%(3分)、60%(含)至80%(2分)、40%(含)至60%(1分)、4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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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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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投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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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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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地区农业保险综合投保率70%(含)以上(4分)、50%(含)至70%(3分)、40%(含)至50%(2分)、30%(含)至40%(1分)、3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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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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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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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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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水平80%(含)以上(3分)、60%(含)至80%(2分)、50%(含)至40%(1分)、4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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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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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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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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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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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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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财政补贴方式相比,运用保费补贴方式支持“三农”,资金放大效应十分明显(4分)、比较明显(2分)、不够明显(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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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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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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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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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点理赔结案率90%(含)以上(6分)、80%(含)至90%(5分)、70%(含)至80%(4分)、60%(含)至70%(3分)、50%(含)至60%(2分)、5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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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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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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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受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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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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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地区农户获得的各险种赔款总金额为农户自缴保费金额的3倍以上(4分),赔款总金额为农户自缴保费金额的2倍以上(3分),赔款总金额高于农户自缴保费金额(2分),赔款总金额低于农户自缴保费金额(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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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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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灾害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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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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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受灾农户直接物化损失补偿率90%(含)以上(4分)、60%(含)至80%(3分)、50%(含)至60%(2分)、40%(含)至50%(1分)、5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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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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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生产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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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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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经营户数及种养规模增加,当年投保农户户均农业生产规模提高3%以上(3分)、3%(含)至1.5%(2分)、1.5%(含)至0.5%(1分)、0.5%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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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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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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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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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业保险有利于改进农村社会管理(1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分)、推动农村社会进步(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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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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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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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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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合理(1分)、经营基本稳定(1分);基层推进机制健全(1分)、运转高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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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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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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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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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特定人群保险知晓度率在90%(含)以上(3分)、80%(含)至90%(2.5)分、70%(含)至80%(2分)、60%(含)至70%(1.5分)、50%(含)至60%(1分) 、40%(含)至50%(0.5分) 、4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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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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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合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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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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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或人员(2分),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或人员(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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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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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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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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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地区农业保险亿元保费投诉量在10件(含)以内(2分)、10至20件(含)(1分)、20件以上(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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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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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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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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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特定农户保险满意率在90%(含)以上(4分)、80%(含)至90%(3分)、70%(含)至80%(2分)、60%(含)至70%(1分)、6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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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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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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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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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价结论
农业保险提高了农户和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核心在于构建了由农户自愿参与、政府引导并按比例提供保费补贴,市场化运作,部门协同推进的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政策的亮点在财政补贴资金撬动、多方参与共同投入,落脚点是直接受益于农户和农业生产。农业保障体系的形成并逐步加以完善,政策效果会越来越受农民的欢迎。
根据对项目的决策、营销、效果和效益综合分析,认为
该项目政策性强,决策正确,目标明确,资金匹配科学合理,保障及时,项目单位组织健全,有比较统一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理赔到位,目标受益人基本满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功能实现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户自缴保费问题
农户的投保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支付能力不足,支付愿
望不强。加上我区农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偏低,农户的保险意识不强,保费收取难成为开展农业保险遇到的首要问题。且农户自缴保费收取工作量大,成本高,有时成本远高于农户自缴部分,建议逐步改由财政全部按比例分级负担或有能力的村级代农户缴纳或引入粮食直补模式。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