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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4-01 09:07 浏览次数:1

岳经管字[2021]1号C类 同意公开

徐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位推进黄茆山城市主体公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体水体是城市重要的生态设施,保护好城市山水资源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上世纪八十年代,因岳阳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在黄茆山开山采石,由于多年来过度的开采致使黄茆山生态系统不堪重负,该采石场已完成初步复绿改造,再作进一步深层次提质改造,作为绿色发展示范工程,有利于改善康王乡黄峁山生态问题,带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进展情况

黄茆山路已写入《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并列入市“九楔”联系“三带八湖”的山水楔形绿带,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将黄峁山的发展列入《岳阳经开区乡村振兴战略暨岳阳“乡约巴陵”农业生态旅游区总体策划》,2020年区发改局已上报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申报黄峁山片区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示范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由经开区开建投牵头立项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争资争项年初分两个渠道向上级申报。第一条渠道,由区发改局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拟争取资金8815万元,项目计划实施工期为24个月,从2021年4月到2023年3月;第二条渠道,开建投向“2021年省预算内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绿色发展专项投资计划”完成申报,拟争取资金500万元,项目计划实施工期为12个月,从2021年4月到2022年3月。

三、存在困难

1、由于黄峁山距离主城区6公里路程,山体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也未报批为国有土地,暂不符合城市主体公园建设条件,只能作为乡村振兴计划,重点突出乡村旅游业这条主线,以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为定位点,大力发展新业态。

2、黄峁山城市主体公园建设未列入今年经开区年初资金计划,区财政拨款有困难。

四、建议

1、黄茆山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康王乡境内,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为减少项目在推进时阻力及协调当地关系,建议待争资争项资金落实后,由属地政府牵头实施,行动主管部门配合。

2、只能待中央及省两级资金争取下来后,根据资金额度进行初步设计、扩初设计、预算评审,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方可动工建设,届时我局将会全力配合实施主体单位,加快项目推进。

感谢您对经开区管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1日

承办负责人:贾建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曙光 1370730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