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12-05 10:48 浏览次数:1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湿地净化工程

建设地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港河

建设单位

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人工湿地工程:在北港河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排放口附近新建5万m3/d的人工湿地及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处理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面积11.1ha。(2)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北港河上游河道建设生态驳岸3600m,生态护坡132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排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项目应做好人工湿地的运营维护工作,及时收割湿地植物,注重冬季对湿地运行采取强化措施,确保冬季人工湿地运行效率,防止湿地系统非正常运行影响河流水质。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期洒水、加强物料覆盖、控制车速、弃渣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所有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应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施工机械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施工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应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采取隔声、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运营过程中需对湿地植物及时收割,妥善处理;人工湿地清淤产生的淤污泥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后外运处置。

6、严格落实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护岸工程尽量做到一次开挖,修建,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湿地植物不得采用外来物种,项目应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实施生态恢复。

7、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各类设备机械维护管理,落实生态与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巡检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