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岳环发〔2024〕12号)要求,针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的建设项目中,存在未编码登记工程机械、部分低排区内国I、国II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问题,我区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推进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的建设项目中,存在未编码登记工程机械、部分低排区内国I、国II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二、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抽测工作,防止低排区国I、国Ⅱ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三、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项目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性抽测,防止机械冒黑烟现象。
五、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市生环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划定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岳生环委办〔2020〕134号)要求,以高排放机械禁用区、施工工地、物流园为重点,加大了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力度,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源进行了排查、登记,建立了台账。开展了多次抽查检测,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7台次均达标,对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编码录入并将编码信息录入进行常态化管理。后续将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抽测工作,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或在禁用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止低排区国I、国Ⅱ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3日,共7天
受理部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岳阳大道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