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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06XX/2016-1161769
  • 统一登记号:未知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信息状态:有效
  • 生效日期:未知
  • 信息时效期:未知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未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妇幼专干人员及工作职责的规定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6-07-11 15:28 浏览次数:6235

登记号:KFQDR-2016-17002

岳经卫计发〔2016〕32

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妇幼专干人员及工作职责的规定

各乡镇(管理处)卫生院、计生办,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妇幼保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巩固基层工作网底,配齐配强村计划生育专干、妇幼专干、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三员合一”,经局务会研究,进一步明确村级妇幼专干工作职责如下:

    规定村级妇幼专干由村计生专干担任,全面负责本村的妇幼保健工作。具体职责:

1.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对适婚、孕前、早孕三类青年,0-7岁儿童及育龄妇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2.开展妇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3.开展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测及产前筛查工作,免费发放叶酸。

    4.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孕情,动员孕妇及时到卫生院或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和筛查,督促高危孕产妇按医学要求做好相关检查和早期保健,发现有异常情况督促及早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5.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情况,督促0-7岁儿童及时进行儿童保健检查。

6.开展妇女免费查病工作。积极组织本村妇女做好免费“两癌”普查及其它疾病项目检查。

    7.协助乡妇幼专干做好相关随访工作。

8.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台账建设,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及下送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员培训、资料移交、业务考核等组织管理工作。

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