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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编稿时间: 2022-07-01 15:21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

4、提取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属岳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提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其岳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信息,属岳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签署不动产套数声明;

5、《借款合同》、贷款余额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个人信用报告由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自行提前结清的还须提供90日以内的结清证明;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超过应还贷款本息,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若缴存职工以该套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则两次提取额度合计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特别注意事项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只限于本省范围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住房抵押、住房装修等其它贷款不予办理;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或与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

②结婚登记日期早于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购住房为共同所有的,夫妻双方均可提取,无产权份额限制;

③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距结婚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取,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各占50%;

④职工与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取,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份额均分。

3、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4、提取申请次数的规定:同一笔购房贷款只能办理一次;

5、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6、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能办理此项提取;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套数超过两套(不含两套)的不能办理此项提取;贷款所购住房房屋产权明确为单独所有的,仅限产权所有人办理提取。

※温馨提示:详细情况请扫下面二维码

许可费用:不收费

跑办类型:一次跑

咨询电话:12329

政策网址: http://gjj.yue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