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新证申请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新证申请,填写《办证申请表》,提交至属地残联受理。
二、评定
系统根据用户所选择的残疾类别筛选属地的评定机构,残疾人可在线打印评定表,携带打印的评定表在指定的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由评定机构在线填写评定信息。
三、审核
区县残联根据评定结果审核发证。
四、进度查询
残疾人通过全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办理中的新证申请流程,可以查看当前证件办理情况。
五、评价
对于服务完成的新证申请,可以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服务整体情况做出综合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