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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的公示

时间:2016-12-21 来源:市残联

各有关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残工委办发〔20152号)、《关于印发<岳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岳残联字〔20111)规定,现将全市201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1.5%比例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给予超比例用人单位奖励。(名单附后)



岳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61215

2015年度岳阳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超比例人数

奖励金额(元)

备注

1

岳阳市第六中学

1

7470


2

岳阳市职业技术学院

7

52290


3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

14940


4

岳阳市安泰实业有限公司

1

7470


合 计

11

8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