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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体系 完善服务网络 打通联系和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岳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 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02-06 来源:市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残疾人组织建设,日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和保障。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必须更加重视和大力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事业日趋发展,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和规范残疾人组织建设提出了阶段性总体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全面加强和改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主线,以推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残联、村(社区)建立残协、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覆盖面为目标,以落实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为内容,以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社会为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争取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并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一支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展现优良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成为党和政府满意、残疾人信赖的基层残疾人服务队伍。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县市区残联班子建设。县级以上残联要建立党组。要按照“务实、精干、高效”的原则,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合理配备领导职数。要完善乡镇(街道)残联组织机构。残联工作列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明确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主席。乡(镇)专(兼)任残联理事长,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任命,县级残联备案。乡镇(街道)明确1名在编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残疾人日常事务。要强化完善村(社区)残协组织。推动村(社区)残协建设全覆盖,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村(社区)残协工作职责,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每个村(社区)残协至少配备1名专职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发挥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与残疾人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要努力建设高素质基层残联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指出,要切实优化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工作的保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以党建带残建,切实加强领导,共同为基层残联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认真抓好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各级残联组织要强基固本、履行职能,着力打通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