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琳代表:
《关于“加大心智障碍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市残联相关业务科室同志已收悉并研读,感谢对心智障碍群体的关注,通过对全市的基本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提出,您对这个群体的研究很透彻,值得我们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督促我们持续推进心智障碍群体的服务需求。在我市针对这类成年人群体,除了正常的惠残政策保障外,主要在托养服务、辅助性就业、社会保险等政策方面给予帮扶。下面就目前岳阳市针对心智障群体相关政策情况和服务能力不足困难情况等回复如下:
一、惠残政策情况
1.残疾人托养服务 根据《湖南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湘残教就字[2021]17号)第三条和第六条,“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未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旨在帮助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参与能力、自理能力等方面的障碍,提高生活自理与社会交往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成年心智障碍者可以通过托养服务尤其是集中托养减轻家庭照料压力,提升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目前除屈原、南湖、君山3区仅开展居家托养服务外,其它县区都开办了集中托养服务。2022年全市居家和集中托养服务人数2075人,集中托养机构13家,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超过800万元。
2.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根据省残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16]3号)文件精神,“辅助性就业对象为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一种集中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相对普通劳动者较为灵活。”除组织残疾人进行生产劳动外,辅助性就业机构加强对残疾人生活上的关心,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活技能、工作技能训练、康复训练和各类文娱活动,促进残疾人与社会融合。近年来,经开区、平江、华容、临湘等地依托涉残企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工作,通过各种渠道链接了一系列辅助性就业项目,确保辅助性就业落到实处。
3.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3号)“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湘阴县、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经开区、屈原区、南湖风景区7个县区每年为所有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岳阳县、华容县仅为重度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所有的集中托养机构都为服务对象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二、服务能力不足困难情况
1.专业人才缺乏。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起步较晚,以民办公助为主,机构自身“造血”能力普遍不足,政府投入有限,管理人员年龄较高、文化层次偏低,制约着机构自身的成长发展,社工、康复师、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队伍也难以组建。同时就业辅导员都是只经过了初次培训,经验不丰富等等导致服务能力不足。
2.政府投入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市没有一家公建公办的托养机构,民办机构也主要以租赁为主的改扩建,前期投入很大。服务对象补贴逐年在增长,在2021年之前省、市、县三级资金投入大部分县区日间照料保持在3600元/人年,寄宿制4800元/人年,2021年日间照料9000元/人年,寄宿制12000元/人年,2022年基本得到落实。但对保障机构运转各类支出还是不够。
3.家庭的认识水平有待提高。我们常说“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致富一家”,从我们对服务对象了解,部分对象由机构人员劝说接受托养服务,而不是主动申请要求服务,究其原因一是这类对象已经成年,经过康复、特校教育多年,重塑可能性不大,家长期望值不高。特别是家里有人看护,觉得更没需求接受托养服务。二是机构允许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部分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家庭不愿出这部分费用,导致不愿接受服务;三是对托养服务功能认识不足,将托养同托老、看护混为一谈,没有充分认识托养服务在帮助心智障碍残疾人提升社会功能的重要性。
三、今后工作打算
针对心智障碍人群,在现有惠残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开拓,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帮助落实社区协助照料机制,引导残疾人托养机构发挥自身力量,增强“造血”功能,让更多的心智障碍者通过托养,提升生活、就业、社会融合等能力,帮助残疾人及家庭减轻负担。
回复人:岳阳市残联教就科 沈伟凤
如有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8708358